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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圈安全性做過實驗嗎?
【調查】發明人稱非正式做過跟蹤,廠家提供檢測報告不涉及對人體健康影響
趙少飛表示,他曾非正式地跟蹤了10多組堅持新生兒游泳的家庭,發現孩子體質及各方面發展優於同齡孩子。但趙少飛也承認,12個月以上的孩子不能再套脖圈游泳,因爲孩子的動作太大,不安全。
張思萊認爲,10多組案例就循證醫學來看例數太少,無論是實驗組還是對照組都存在個體差異,設計不嚴密,其結論不具備科學性。
記者採訪了國內嬰兒游泳脖圈生產廠商“馬博士”,該公司產品諮詢部門一位工作人員傳來的一份產品檢測報告顯示,“馬博士”嬰兒泳圈在浮力、厚度、氣室強度、密封性能等方面符合《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
由於該報告僅涉及材質等方面檢測,記者詢問是否就游泳脖圈對嬰兒健康的影響做過試驗,該工作人員表示,“馬博士”在北京婦產醫院和海淀婦幼醫院曾做過臨牀試驗,但出於對受試者隱私的保護,試驗結果不方便透露。
張思萊認爲,作爲臨牀試驗,應包括受試者例數、實驗數據、實驗結果、結論等,並不需要受試者具體隱私,沒有什麼不可透露的。
張思萊說,據她瞭解,目前沒有相關跟蹤研究以及遠期觀察證明脖圈無危險性以及對頸椎無傷害。這種游泳方式是否有危害,沒有管理部門監管。
針對嬰兒脖圈的安全性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回函表示,適用對象爲14歲以下兒童的游泳圈屬水上玩具,目前相關標準有《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和《充氣水上玩具安全技術要求》。
記者查閱後發現,兩個標準都是針對物理性能、材質等方面作出的要求。比如,《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制定了玩具的機械和物理性能、燃燒性能、特定元素的遷移、標示和說明等通用要求,《充氣水上玩具安全技術要求》對充氣水上玩具產品的物理性能、材質厚度、機械性能、部件、色彩、標識等作了規定。
國家質檢總局表示,國家標準委已於2010年啓動“嬰兒泳池套裝安全要求”國家標準計劃項目,制定包括產品外觀和尺寸、產品結構、材料厚度、部件連接強度和密封性能、泳池強度和穩定性、脖圈浮力、有毒有害物質限量、使用說明等方面的強制性要求,並規範其測試方法。記者在國家標準委官方網站檢索,未發現該項目報告。
嬰幼兒游泳怎樣更安全?
【調查】專家認同“親子游”,需專業教練輔助,1歲以下嬰兒不宜游泳
嬰幼兒游泳在香港也很流行,但主要是親子游泳,讓半歲到三歲左右的孩童和父母一同下水。
在北京,“家盒子”等一些游泳訓練機構採用親子游泳方式,但更多的機構還是採用脖圈方式,比如既生產脖圈又開設連鎖游泳館的“馬博士”。
嬰幼兒怎樣游泳更安全?“家盒子”游泳教練告訴記者,需要專業游泳教練輔助,教練會根據孩子的年齡、能力等情況提供輔助工具,如漂板,可讓寶寶趴着。
對於嬰兒脖圈游泳方式,“馬博士”建議游泳時間應選在嬰兒有充足睡眠和吃奶40分鐘之後,檢查泳圈有無漏氣情況,控制好水溫,全程有專人看護,嚴防耳鼻口進水。
“其實,嬰兒偶爾下水玩一下沒有問題,但沒必要讓1歲以下嬰兒學習游泳,幼兒不應該長期浸泡在水中。”韓錦倫教授指出。
張思萊也認同採用“親子游”方式帶孩子游泳,大一點的幼兒可以使用腋圈。
一些廠家也注意到了嬰兒脖圈的潛在危險性。山東伊親公司是生產游泳器材的廠家,其中也生產嬰兒脖圈。據該公司董事長魏安林介紹,他們曾生產了1萬件家庭裝嬰兒脖圈,但隨後接到個別家長投訴,表示孩子使用時呼吸不暢,公司隨後收回並銷燬了這批脖圈,此後公司調查發現,家庭游泳脖圈容易造成嬰幼兒在脖圈鬆緊等方面的不適。
美國兒科學會曾建議4歲以下兒童不要學習游泳,因爲身體發育情況還不適合接受游泳訓練。2010年5月,該學會把適合游泳的年齡調降到1歲,不建議1週歲以下的嬰兒學習游泳。
(李婷、董文龍參與採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