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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在宣傳理財產品時往往注重強調年化收益率,而忽視告知投資者申購期和清算期的利息計算。理財產品的買賣過程包括申購期、產品期和清算期,其中在申購期和清算期這兩個階段是不產生利息的。有數據顯示,部分7天期理財產品因高收益而受到投資者追捧。然而,投資者沒有考慮到銀行在兌付期限上設下的“玄機”,導致實際收益縮水,影響投資者的活期利息。
超短期理財產品預期收益有限
7天、14天的超短期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遠遠高於活期存款利率,且投資標的多為銀行間基礎資產和金融工具,風險評級較低,多屬穩健型投資。同時,其較強的流動性,提高了客戶的資金使用率,適合具有不確定性短期理財需求的投資者。
通常情況下,如果短期內資金面偏緊,市場利率被推高,導致銀行投資資產的收益上昇,從而帶動了產品收益的走高。面臨著短期債基和貨幣T+0的雙重競爭下,某些商業銀行為搶佔短期理財市場,推廣表外業務,從而設定了較高的產品收益率。特別是城商行,由於其攬儲能力不及國有銀行和大型股份制銀行,所以多以高收益率吸引投資者。
產品期限暗藏玄機收益或不及預期
投資者真的能在產品到期時獲得預期年化收益嗎?以某銀行發行的7天理財產品為例,50萬元以下客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4.1%。產品申購期為1天,產品期為7天,清算期為3個工作日左右。在產品申購當天購買,資產被凍結1天,清算期間同樣不計入利息日,銀行實際佔用投資者資金共11天左右。而若產品在清算時恰逢雙休日,則兌付期很有可能變為5天,即資金閑置6天。產品從購買到收益到賬共達13天,但仍以7天計息。意味著投資者以7天的收益率投入了一只13天的理財產品。
另外,某些商業銀行偶爾也會巧踩“時點”,在國家法定假日前發售超短期理財產品,當產品到期時遇上法定長假,清算日則會繼續順延,銀行兌付期進一步拉長。而產品標榜的高收益率,也因銀行佔用資金的時間過長大打折扣。
業內人士指出,出現兌付期拉長的現象,與銀行通過理財資金攬儲有密切關系。銀行理財產品在每月26日至月末會出現集中到期的現象,即月末這幾天會有大量理財資金轉化為活期存款,回到銀行表內。通過對兌付期的時間安排,這些資金就能作為存款,幫助銀行通過月末的貸存比考核。
兌付期延長,銀行將資金盡可能長時間地留在表內,一方面能擴大存款基數,應對指標考核。另一方面也能夠節約資金使用成本,因為這一部分資金不用支付利息。目前,銀行監管部門還未出臺明確的對銀行理財產品兌付期天數的規定,因此商業銀行的此番做法並未違反相關規定。
專家建議投資者,盡量購買投資期限較長的產品,因為這類產品收益較高且相對穩定。因為將清算日平攤在較長的產品期限內,投資者損失就相對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