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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包華以及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張星豔律師對此事進行評論:
沒有合格證和保修卡的貨品可以認定爲合規產品嗎?可以出售嗎?
包華:如果沒有給我合格證的話,只能說明商家和廠家在出廠產品之前並沒有做最後一道的檢驗合格,這種情況之下其實是缺一個工作環節的,當然缺這個工作環節不必然導致產品質量存在問題,但是我們的消費者是非常的不放心的保修卡是針對於消費者取得產品之後權益的憑證,按道理來說這個憑證應該主動提示給消費者,交付給消費者,但如果沒有交付的話,消費者在今後享受售後服務的時候,就會存在一系列的障礙。我認爲這兩個文件對消費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張星豔:其實在國家的產品質量法裏面對產品的標識有要求。產品質量法第27條對標識要求是這麼規定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是必須真實並且符合下列要求,首先第一要點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第二要有產品的名稱、生產廠商以及廠址的名稱。通常意義上的所謂的沒有這幾項的話,就可能構成三無產品。事實上沒有合格證的產品是不允許上市銷售的,這個在產品質量法裏頭是有明確規定的。京東我覺得它作爲一個大的平臺的網絡商鋪,它應該是知道這些規定的,既然知道就應該遵守,否則的話這個市場就沒有規律可循了。
沒有合格證、保修卡以及購物發票的貨品,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貨嗎?不管這個貨品是否存在問題?
張星豔:我認爲是這樣的,如果沒有證書,消費者無法判斷這個產品的基本信息和情況,也就沒有辦法知道這個產品是否是合格的,是否是經過檢驗的產品,售後服務以及維修就更沒有保障,所以消費者完全可以依據產品質量法第40條要求退貨。
對於消費者的退貨要求,商家可以以賣家不同意爲由拒絕消費者的退貨請求嗎?
包華:我認爲不可以的,因爲消費者本身在京東商城下的單,款項付給京東商城的。至於京東商城跟它的供貨商之間究竟怎麼合作的,是由合同約束的。對於消費者來說,承擔責任的這一方就是京東商城,所以不需要考慮京東商城供貨商的說法。
退貨運輸的費用應該由誰來出?
張星豔:我認爲退貨的運輸費顯然是應該由過錯方來承擔的。在這個案件裏頭過錯方應該就是京東商城,購物平臺既然沒有嚴格的審覈,運輸費應該由京東來出。
合格證和保修卡是應該在發貨的時候放在商品之內的,可是發票怎麼放在包裝箱之內?
包華:這是我很懷疑的地方,因爲我們知道一個產品它肯定有出廠的包裝,這個包裝中應該在放置產品的同時,還要放置它的產品合格證以及保修卡,證明這個產品在出廠前經過了檢驗,同時提供了相應的保修說明。但是發票肯定是在成交之後才能夠打印的,所以這保修卡、合格證和發票不是放置在一起的。如果說放置在一起有一種可能性,就是這個商家在接到了訂單之後,纔開始對於產品進行組裝生產。但我認爲這種可能性非常小的。那麼商家說產品的合格證、保修卡、發票都在發貨之前放置於包裝箱之內,消費者說打開包裝沒有合格證、保修卡以及發票,誰在說謊呢?我更願意相信消費者,如果消費者取得了相應的憑證不會有這樣不安的消費體驗,在辦理退貨的時候這樣理直氣壯。不至於說把這些東西藏起來,然後我再去說京東不對。
京東的回覆表示,不能提供保修卡或者發票,仍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依法享受正常的售後服務。如果用戶不能夠提供保修卡或者發票,京東方面憑什麼認定客戶的貨品從京東買的,不是從其他的銷售單位買的?
張星豔:他可能會有網上訂單,他是依據你確實在我網上有購物的經驗,來看你當時購買貨品的時間,以及收到貨品的時間,確定你是在我這兒購買的,享受京東所謂的三包。這種三包可能由京東提供,可能不是廠家或其他的銷售商來提供。
包華:我特別願意相信京東這句話,如果京東正式向我們所有消費者承諾,只要在我這買的東西,只要訂單上能夠查到,物流給你送了貨,你沒有任何憑證我都給你提供保修,我相信所有的消費者都會支持京東。關鍵在於這樣的承諾是否能夠落實,比如說這個產品究竟是從京東買的,還是從第三方買的,目前如何去巡查。我們京東網上的訂單是否會變更數據是否永遠能查到,如何讓消費者看到,這都是問題。這種情況之下首先京東可以有這樣的表態,這個消費者是歡迎的,其次該給的東西一定要給,因爲這是法律規定,也是你的本分。做到了自己在法律上的責任,再去給一個更高的承諾,我們消費者願意相信你。如果你連法律的底線都沒有達到的話,給出一個很高的承諾,消費者是很難相信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