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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5年前在一位保險營銷員的推薦下,購買了一份10年期年繳1萬元的分紅型保險,合同約定滿期爲75歲。這份保險張先生已經繳了5期,合計保費5萬元。因爲兒子要買房子,張先生提出解除保險合同的要求。公司櫃員曾以退保損失不小和能否採用保單借款的方式來緩解資金困難,但張先生執意要退保。
但看到退保賬單後,張先生大吃一驚,包括5年的累計紅利和每年的生存金以及現金價值合計退保金爲37012元,與所交保費還差12988元。張先生大爲不解。
所謂現金價值是指投保人要求退保時或保險公司解除保險合同時,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退還的那部分金額。現金價值的計算方法是:現金價值=投保人所繳保費-管理費-支付佣金-已經承擔該保單保險責任所需要的純保費+剩餘保費所產生的利息或者分紅。如果投保人中途退保,保險公司在扣除上述各項費後退還的保險費將是很少的。雖然保單現金價值會隨繳費年限不斷增加,但不會高於保險公司滿期給付的保險金。因此,一旦投保人購買了保險並且已經擁有了保障,不到萬不得已時最好不要放棄保障,否則,經濟上將蒙受到損失。
保單現金價值雖然不及繳保費金額高,但是保單現金價值有三大功能可以得到很好的發揮和運用,投保人一旦發生無力承擔續期保費的狀況,就可以運用保單現金價值,即自動墊付、減額繳清、保單借款,來解決一些困難或減少經濟損失。以下舉例說明:
謝女士於2003年8月爲母親投保了一份基本保額爲3萬元的終身保險,年繳保險費3090元。2008年11月謝女士定居國外,母親也搬遷新居,未留下聯繫方式,因業務員和公司客服人員無法聯繫到謝女士和她的母親,造成2009年和2010年未繳保費。2010年10月其母親因患病住福州協和醫院治療,並診斷爲宮頸癌,此時,女兒才記起來母親保險費未繳一事,但以爲已經兩年未繳保險費,保險合同肯定失效了。當謝女士來公司辦理退保手續時,公司客服人員告訴她,保單還處於有效狀態,不會影響到保險理賠。只要補繳兩年的保費和利息就可以辦理相關的理賠手續,這個結果讓謝女士十分意外。公司客服人員告訴她,是因爲您投保時選擇了保險費自動墊繳功能,是保單的現金價值墊繳您的保費,讓保單處於有效狀態。
客戶李先生是位商人,有時需要資金週轉,去銀行貸款手續太麻煩了,找朋友借又怕沒面子,想來想去還是把多年前投的保險退掉,以解燃眉之急。當保險客服人員瞭解到李先生的情況後,建議他用保單借款。李先生根據櫃員的提議,用3份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很快就辦好了8萬元的借款。當李先生了解到用保單借款,不但借款利息比銀行低,而且又不影響保單分紅,可以半年到期還款也可以提前還款,還可以辦理續借,他感到十分滿意。
保單現金價值還可以作爲一次性繳費降低保額。當投保人不願意繼續繳納保費時,投保人可書面申請將當時保單已生成的現金價值作爲躉繳用的保費,向保險公司申請同類保險的“減額繳清”,以減少單純退保帶來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