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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瓶裝水企間的“口水戰”正在升級爲維護“名譽”的法律大戰。記者昨日從華潤怡寶處得證,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其針對農夫山泉侵害名譽權的訴訟。截至記者發稿,農夫山泉方面負責人沒有接聽電話,其最新官微也對此避而不談。
昨日下午,怡寶方面在官微中發佈通報表示,該訴訟已於2013年4月15日被該院正式受理。通報說,近日農夫山泉通過其官方微博,接連聲稱其最近被媒體披露的自身產品質量問題的相關報道,爲華潤怡寶蓄意策劃,並稱華潤怡寶利用民衆對食品安全和環境污染的恐慌心理作爲行銷手段。“上述不實言論對華潤怡寶的名譽、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造成了嚴重損害。”怡寶方面重申,公司過去、現在以及將來,堅決反對、更不會用非法手段參與市場競爭。
截至記者發稿,農夫山泉官微對此沒有迴應。相反,農夫山泉在記者發稿前更新了官微,但依然是重申農夫山泉產品全面優於GB5749-2006國家自來水標準,其中21項指標優於國標12-1000倍。對於所使用的浙江地方標準部分指標低於國標一事,農夫山泉方面稱,“農夫山泉巴不得提高標準,因爲農夫山泉有優質水源和先進生產設備。提高標準是農夫山泉獲得競爭優勢的最佳手段和方法。但是,如果國家制定一個僅有一兩家企業才達得到的標準,那麼標準也將形同虛設。”(記者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