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啟示二:興趣是最好的動力
林志穎集職業賽車手、歌手、演員、企業家、攝影師、摩托艇手、臺灣網絡協會身兼數職的要員、眾多官方形象及公益代言人等多重身份於一身,跨界之大、涉及領域之多,令人驚嘆。18歲時,林志穎和朋友合伙開了攝影工作室,全盛時擁有六七家連鎖店。而在IT領域,他的科技公司幾乎壟斷了臺灣地區銀行的軟件系統以及一些多媒體設備。而喜歡玩網絡的林志穎後來也把網絡做成了事業,開起了網絡購物公司。此外,他還在珠海開辦了一家賽車諮詢公司。“周身刀”的林志穎,精力怎會那麼充沛?他坦言,因為這些都是興趣愛好,所以不覺得辛苦。“像最初賽車,家裡人一直反對我,輿論更是認為我在玩票,尤其是出車禍後,壓力特別大,但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是我從小的夢想,我就要努力去實現。應該說從小我對任何感興趣的東西都很執著。”
點評:興趣是職業發展最好的動力,找到與自己興趣相近的工作會讓你的職業生涯更容易成功,更富有價值感和意義。一項調查顯示,如果從事自己感興趣的職業,則能發揮你的全部纔能的80%~90%,而且長時間保持高效率而不感到疲勞;而對所從事工作沒有興趣,只能發揮你全部纔能的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