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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中國保監會網站掛出對誠泰財險、永安財險、衆誠汽車保險、紫金財險和中華聯合財險等6家保險公司的監管函,涉及到8款保險產品,包含了車險、電銷車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
保監會要求對6險企產品整改
監管函顯示,誠泰財險申報的《關於報備車用氣瓶第三者責任保險等條款及費率的報告》、永安財險《關於報批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電話營銷專用機動車商業保險產品的請示》、紫金財險報備的《關於備案〈貸款損失保險〉條款與費率的報告》、現代財產保險的《關於〈機動車輛保險〉產品費率報批的請示》均違反了《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中關於保險條款和費率的規定,存在文字錯誤或費率釐訂錯誤等問題。
另有衆誠汽車保險《關於審批〈衆誠汽車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消費性汽車貸款保證保險條款(2012版)〉等條款及費率的請示》以及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報批〈個人貸款保證保險〉條款及費率的請示》、《關於報批〈中小企業貸款保證保險〉條款及費率的請示》和《關於報批〈自用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條款及費率的請示》存在精算報告未經精算責任人簽字認可的問題。
除此之外,中華聯合的《自用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保障責任違反了《關於規範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要求的保險公司規範車貸險條款費率的條款。
保監會要求上述保險公司進行整改,並在4月9日前書面報告給保監會整改情況及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情況。
透露加強產品監管信號
某地保監局知情人士表示,在此之前保監會對市場上的保險產品和費率進行了調查分析,發現有些產品在費率和條款上存在一些問題,例如沒有經過深入精算,在沒有數據支撐的情況下,僅僅從國外抄襲了一些條款就在國內使用,還有一些產品投入市場後不能發揮實質性作用,變成了程序性產品。他認爲這是保監會希望在費率監管上做一些探索,加強產品監管,特別對基礎費率釐訂不清楚、數據支撐不足、精算技術不成熟和對消費者不利的產品不予通過。
某外資財險公司高管告訴記者,在我國實行時間不長、普及率較小的創新型險種,如責任險、保證保險等的精算數據不完備,在費率精算上容易產生對消費者不利因素。
某不願具名的財產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負責人認爲,保監會針對保險公司備案的保險產品的費率發出監管函,也反映監管技術手段的進步。現在保監會和保險行業協會都要求將保險產品的條款和費率在數據平臺上公開,保監會更容易監管到保險公司違規使用費率的情況。此前也有關於險企違規使用費率、假保單、空白保單等現象,但隨着信息化的進步,未來所有的保單都要在互聯網上建立平臺數據,保監會直接通過後臺數據就可以進行監管。
《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規定,凡是關係到社會公衆利益的保險險種、強制險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費率,保險公司都要交由保監會審批。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符合下列要求:1、結構清晰、文字準確、表述嚴謹、通俗易懂;2、要素完整,不失公平,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不損害社會公衆利益;3、保險費率按照風險損失原則科學合理釐定,不危及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或者妨礙市場公平競爭;4、保險費率可以上下浮動的,應當明確保險費率調整的條件等。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系主任王緒瑾分析認爲,保監會一口氣發6張監管函,在產品報備環節即產品源頭加強監管,意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是規範市場競爭環境的體現。
另有業內人士認爲,這也是在建立保險產品的“退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