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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近日,中國保監會下發了《關於規範財產保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市場秩序禁止電話營銷擾民有關事項的通知》,首次將電話擾民投訴情況作爲電銷業務監管的重要指標。而早在2012年,保監會便下發了《關於促進壽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規範發展的通知》。由此看來,電銷保險越來越受到監管部門的重視,保險電話銷售擾民現象有望得到制止。
車險電銷被拒一年不得再騷擾
近日,中國保監會下發了《關於規範財產保險公司電話營銷業務市場秩序禁止電話營銷擾民有關事項的通知》,首次將電話擾民投訴情況作爲電銷業務監管的重要指標。
《通知》要求各財險公司不能早於續保客戶保單到期日前40天,對其撥打電話推銷保險產品。各公司應制定合理的呼叫時間,切實避免打擾客戶的正常工作、生活。同時,各保險公司應建立完善電銷電話號碼屏蔽制度,對於表示拒絕繼續接聽、明確要求請勿再次撥打的客戶,電銷人員應在號碼屏蔽系統登記,設定不少於1年的禁撥時限。
此外,各財險公司還將與行業共享電銷坐席人員“黑名單”,對於存在辱罵客戶、泄露信息、惡意騷擾等嚴重違紀行爲的電銷坐席人員,各公司均不得聘用。此外,相關部門對電銷業務經營過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保險公司,將依法責令其停止使用電銷專用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