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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今天在其官網公佈2013年煤礦安全工作要點,工作要點指出,要支持重組整合,引導大型煤礦企業收購、兼併或整合小煤礦。全文如下:
2013年煤礦安全工作要點
2013年煤礦安全工作總體思路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在總局黨組的堅強領導下,攻堅克難,嚴格執法,加強服務,堅決打非治違,深化整頓關閉,推進企業排查治理重大隱患,督促企業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強化礦區公共安全體系建設,提升監察監管能力和水平,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打下堅實基礎。
一、嚴格執法,推進“打非治違”行動取得實效
1.宣傳《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以下簡稱《七條規定》)。按照總局統一組織,向全國煤礦礦長致信,發放《七條規定》,並組織專題培訓和考試,現場簽署“承諾書”等。
2.嚴格監察執法。針對駐地轄區煤礦災害特點,結合《七條規定》要求編制監察執法計劃,強化重點監察和專項監察,適時開展集中監察和異地執法;分級加強執法監督,促進規範執法;嚴格煤礦安全許可,嚴格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批和驗收;積極探索對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監督檢查的有效機制。
3.強化監管執法。高度重視並督促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執法,對違反《七條規定》的行爲,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督促地方加強對駐礦監管員的管理。
4.落實“四個一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要求,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嚴禁執法避重就輕。
5.加強監督檢查。協調各省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按季度報送“打非治違”重大案例,並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公佈;發動羣衆舉報,並實施精確打擊、重點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