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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22日通報,中金公司投資銀行部原工作人員鄒炎因涉嫌內幕交易案被調查,目前已在經過公安機關調查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這是證監會查處的首例投資銀行後臺管理工作人員涉嫌內幕交易案,與此前發現的投行項目人員涉嫌內幕交易情況有所不同。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監控發現的線索,2011年12月,證監會對鄒炎涉嫌內幕交易行爲立案調查。2011年1月20日,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決定啓動其所控股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粵高速)2011年重大資產重組項目,該事項屬於內幕信息。
交通集團聘請中金公司爲本次重組的財務顧問。自2011年3月14日起,粵高速A股票停牌,6月13日,粵高速A復牌並公告《非公開發行之重大資產重組暨關聯交易預案》,公司計劃向其控股股東交通集團下屬全資子公司建設公司發行A股股票,收購建設公司持有的廣珠公司100%股權。
經查,鄒炎當時爲中金公司投資銀行部工作人員,負責中金公司投資銀行部大客戶項目組的人力資源調配工作。2011年1月21日至24日,鄒炎在安排粵高速重組項目組成員工作的過程中,通過與項目組負責人溝通以及與投行部運營管理工作人員的郵件往來,知悉了粵高速的重組事項,並告知其妻子以共有資金買入粵高速A股票。
2011年1月24日至2月11日,其妻子通過親戚賬戶買入粵高速A股票77萬股,動用資金340餘萬元。當年2月22日至3月4日,該賬戶累計賣出成交“粵高速A”股票41萬股,3月14日停牌前持有粵高速A股票36萬股,6月13日復牌時賣出部分粵高速A股票,賬面浮盈14餘萬元。
證監會認爲,鄒炎的上述行爲涉嫌內幕交易,證監會已於2012年6月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目前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說,本案是典型的證券經營機構從業人員內幕交易案,其特點是投資銀行部門後臺管理人員涉嫌內幕交易,屬於新型投行人員違法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