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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愛車的左後車門被撞凹陷。本報見習記者宋磊攝
2月15日晚,濟南市民何先生將車停在萬達廣場北側街邊,不承想被其他車給撞了,一時難以找到肇事者,交警建議他找保險公司理賠修車,這樣可以省去何先生不少麻煩。而何先生寧肯放棄保險賠償,也堅決要找到肇事者,讓肇事者對此負責。
記者在事故現場看到,何先生愛車的左側後門處被撞得凹陷,左後輪胎和軸承等處也嚴重受損。“車裡如果有人坐著,那將是多麼可怕的結局。”何先生認為肇事者的行為相當惡劣,因而他打算放棄保險理賠,堅決要找到那個肇事者讓其擔責,不管自己有多麻煩。
對此,人保濟南分公司理賠中心的胡主任介紹,像何先生這種情況,可及時撥打保險公司車險客服報案,在定損之後,如果找不到第三方,保險公司一般會賠付70%的修理費用,車主須在48小時以內撥打車險客服報案,否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付。
對於何先生找出肇事車輛的要求,市中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杜獻忠
認為,何先生的較真沒有錯。但是如果將何先生的車拖至停車場保存證據的話,其間產生的拖車費、車輛保管費等相關費用還需當事人自行承擔。“通過各種線索和技術手段是有希望找到肇事車的,但可能需要很長一段時間,萬一找不到肇事車輛,受損車主只能自己為自己的車損買單。
且車一旦被拖走,造成的最大影響是將會給當事人的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杜獻忠說。
對此,何先生認為,這不是錢和時間的事,如果找到肇事車主,一定要嚴懲他;如果找不到,他也不後悔自己這麼折騰,“對這種惡劣行為的容忍就是對全社會的犯罪。”何先生表示。
記者17日下午從市中區交警部門獲悉,目前他們已掌握肇事車的一些線索,具體情況暫時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