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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長假即將到來,如果勞動者選擇堅守崗位,加班工資該怎麼算?記者瞭解到,春節長假期間,一位在上海工作的勞動者連續7天加班,那麼他最少應該拿到1133元的加班費。
2月9日(除夕)到11日(初二)爲春節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而在2月12日到15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如按上述規定計算出的基數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按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目前上海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爲1450元,按此標準計算,勞動者在春節長假前三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有200元,而在2月12日至15日加班,如果單位沒安排補休,每天應發的加班工資不得少於133.33元。如果春節7天都加班不休息,則最少可拿到1133元的加班費。
春節加班費攻略:全加班等於領17天工資
廣州市人社局表示,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加班費的,參照社平工資發放
春節長假,從今天開始計算。大量工人返鄉過節的同時,依然有不少職工堅守在崗位上。而在加班工資如何發放問題上,網絡上往往流傳着除夕至初二可拿三倍工資,初一至初三可拿三倍工資兩種說法。記者昨日從廣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對於2月9日除夕日仍然在崗的職工,老闆必須爲其支付三倍工資。
春節全加班等於領17天工資
據悉,按照《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必須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以此來推算,在除夕至年初二期間加班的職工,有三倍工資。由於初三至初六加班,單位可安排補休,加班職工只有在無法享受補休的情況下,可享受到不低於本人日(或小時)工資200%的加班工資。
以此計算,如果這個春節全部加班又不能補休,職工可拿足17個工作日報酬。對於按日領取工資的工人而言,因日薪按每月21.75個工作日來計算,加班7天即等於拿足月薪的八成。目前廣州的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加班7天,員工的報酬就可達到1016元。現實中,許多加班職工的實際報酬要遠遠高於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應明確加班待遇
“廣東省工資條例規定得很清楚,按照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來計算加班費。如果約定不明晰的話,員工的實際工資低於社平工資,就按照社平工資來支付加班費。高於社平工資,則按照實際工資來支付加班費”。廣州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因此,不籤勞動合同或者在勞動合同中沒有明確正常工資的老闆可要注意了。目前廣州市的社平工資是4789元,按照這一標準來計算的話,7天的加班費高達37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