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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務部、國家旅遊局聯合召開全國餐飲行業“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商務部部長陳德銘更是明確表示,要清理規範餐飲業最低收費和包間費。昨天(1月30日),記者走訪了天津7家人均消費在百元以上的餐館,其中2家明確沒有最低消費,1家8人以上不設最低消費,1家取消最低消費,但要收取10%包間費,另外3家包間最低消費在1000-3000元不等。
現狀:最低消費規定不同
近日,市民徐女士在爲家宴諮詢預訂單間的過程中發現,不少餐廳包間的最低消費降低甚至取消了,還有的改變了收費方式。
每年的大年初七,家住紅橋區的徐女士一家都預訂餐館來一次家庭聚會。今年,徐女士在預訂餐館時發現,各家餐館對於包間最低消費的規定悄然發生着變化。“我每年訂餐都是在這幾家中選,不過,今年發現有的餐館包間費標準降低了,有的甚至取消了包間費,‘豐儉由己’。”
餐館:最低消費出於成本考慮
對於餐館設置最低消費的問題,經營者有着自己的看法。小南國集團董事長王慧敏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一些餐廳尤其是高檔餐廳設置最低消費,可能是出於成本效益的考慮。“從事高檔餐飲消費的企業考慮到每天的租金、人工成本和營收之間的比例,不能虧錢,必須保證每天的營業額,來高檔餐廳消費的客人本身有限,如果不達到一定的消費額,餐廳恐怕就要倒閉了。”她說,“但對公款消費的浪費必須制止。”
也有餐館經營人員表示,設置最低消費只是爲避免資源浪費。
食客:不設限制感覺更好
“有最低消費讓人感覺像是擔心你花不起錢一樣,先把錢數談好再領進包間,心裏不太舒服。”市民小馬說,“而且我們也遇到過因爲點不到規定錢數而不得不加菜的情況,最後只能打包帶走。”
“豐儉由己是餐館開門營業應該做到的,因此設最低消費不太合理。”市民明小姐說。
也有網友發微博表示了抱怨:朋友聚會,由於一個小寶寶和一位準媽媽在場,所以訂了一個包間。包間費最低消費400元,我們5個人使勁兒點啊點啊,當然還是湊不到,服務員都看不下去了……
律師:包間最低消費應規範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天津分所律師馬暉接受採訪時表示,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無疑是值得提倡的,但具體到最低消費是否違法則要一分爲二地看。
“餐館既不是壟斷行業也不是特許經營行業,面臨着激烈的市場競爭。因此如果餐館制定了很高的最低消費標準,而菜品質量和服務都達不到要求,消費者自然不會再來,相應餐館就會下調價格,這主要是受市場調節的。”馬暉表示,“如果餐館在事前已經明示消費者使用包間有最低消費,則不屬於強制消費或違法行爲。如果在與消費者訂立合同或事前沒有告知,而在就餐後強制要求必須達到最低消費標準,則明顯違反了《合同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可以訴諸法律或向工商部門及消協進行投訴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