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家外匯管理局14日發佈公告顯示,爲進一步規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作出修改,其中主權基金、央行及貨幣當局等機構投資額度上限可超過等值10億美元。
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鬍俞越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將一方面從戰略上使得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窗口越來越大,是當今中國經濟以及股市的需要。另一方面,從戰術上,需要內外資金齊心協力,爲股市注入充足的資金以穩定資本市場。
他表示,中國經濟當前處於轉型期,股市的低迷源於投資者的信心不足,實際上,中國場外資金很充足,因爲缺乏信心不敢入市。因此,需要政府“多管齊下”出臺積極有效的措施來提振市場的信心,而外匯局此舉就如一抹亮色對股市起到了提振信心的作用。
外匯局還規定合格投資者應憑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覆文件,並按照境外機構境內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在託管人或境內其他商業銀行開立與外匯賬戶相對應的人民幣專用存款賬戶。
並規定,合格投資者可在投資本金鎖定期結束後,分期、分批匯出本金和收益。合格投資者每月匯出資金(本金、收益)總額不得超過其上年底境內總資產的20%。以及開放式中國基金可根據申購或贖回的軋差淨額,由託管行按周爲其辦理相關的資金匯入或匯出。每月累計淨匯出資金不得超過上年底基金境內總資產的20%。
QFII的一舉一動歷來備受市場關注。證監會最新發布的11月QFII名錄顯示,11月證監會新批准9家QFII,QFII家數增加至201家。
同時,外匯局日前披露的最近數據顯示,今年11月新批了24.75億美元QFII額度。截至11月30日,外匯局已累計審批165家QFII機構合計360.43億美元的投資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