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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敏不算意外一萬多元的保險不中用
“最近網上不是有人發帖稱老人繳費4年不知保的啥嗎?我也買保險4年了,原先以爲自己知道保的是什麼,但現在卻搞不清楚了。”趙女士告訴記者,自己買保險就是爲了保障,所以買了意外、重疾、住院津貼等保障性的險種,可事實讓她覺得保障有點遙不可及。
上週,趙女士就經歷了保險公司拒保。“上個月感冒了去醫院打針,沒想到藥物過敏,全身起藥疹,情況十分嚴重,在醫院住了半個多月纔出來。”趙女士慶幸自己買了保險,而且她剛剛續交了保費,沒有想到被保險公司拒保了。
過敏不算意外,這讓趙女士覺得很不可思議。“過敏又不是我主觀造成的,這都不算意外那什麼叫意外?”但對於保險公司摳字眼的解釋,她無可奈何。
趙女士買了哪些保險呢?記者看到,主險爲一款兩全險(分紅型),還附加了重大疾病險、意外傷害險、意外傷害醫療及意外傷害醫療保險的住院津貼,年交保費共計16931元。
記者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告知保單號和症狀後,工作人員表示過敏不屬於保險責任,理由是過敏屬於疾病,不符合意外險的定義,所以沒得賠。
“中暑、過敏屬於疾病,食物中毒、吃魚卡刺屬於意外”,在保險理賠的概念裏,往往差之毫釐謬以千里。一字之差可能導致理賠結果完全不同。理解的差異,往往導致消費者和保險公司的衝突,最終影響了消費者對保險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