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9月21日至10月18日公開征求意見後,中國證監會近日發布修訂後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暫行規定》,暫行規定拓寬了專戶的投資范圍,對從事專項資產管理業務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子公司從事此項業務。
|
據證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制訂暫行規定目的是規范基金公司子公司的行為,有效隔離業務風險。暫行規定強調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內控機制,加強子公司人員管理,同時注重強化基金公司對子公司的管控,一方面要求基金公司合理確定子公司的發展方向和經營計劃,加強與子公司的業務協同和資源共享。
為了規范基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從業人員參股子公司,或者在子公司兼任職務、領薪行為,提高基金公司透明度,防范潛在的利益輸送,暫行規定要求基金公司應當在基金公司年度報告、監察稽核年度報告中,詳細說明上述人員參股子公司、在子公司兼任職務或者領薪的情況,並對外公開披露。違反規定者,證監會將采取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暫停履行職務等行政監管措施。
記者周芬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