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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光明乳業、蒙牛的後塵,合生元一腳踏進了“乳礦物鹽”漩渦。日前,合生元旗下一款兒童微囊乳鈣咀嚼片產品被曝含有違禁物“乳礦物鹽”,有媒體質疑“乳礦物鹽”的使用範圍不含嬰幼兒食品,而該產品僅標識“3歲以上兒童”爲適用人羣範圍,有誤導嬰幼兒消費之嫌。
針對質疑,昨日,合生元在其官方網站發佈聲明,其原料“乳礦物鹽”屬於衛生部2009年第18號公告中正式批准使用的新資源食品,且產品在包裝盒上已經做了明確標示,完全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南方日報記者在合生元官方網站上看到,合生元兒童微囊乳鈣咀嚼片有奶味、草莓味等多種口味,其註明適用人羣爲:有咀嚼能力的三歲以上兒童,而這成爲合生元被聲討的導火索。
根據衛生部2009年18號文的規定,乳礦物鹽等7種新資源食品的使用範圍不含嬰幼兒食品,有媒體質疑稱,合生元這款兒童微囊乳鈣咀嚼片中僅標識“3歲以上兒童”爲適用人羣範圍,已有誤導嬰幼兒消費之嫌。
合生元被質疑的另一點是涉嫌虛假宣傳。質疑稱,在中國QS認證網上,合生元兒童微囊乳鈣咀嚼片包裝上的生產許可證號,顯示的對應產品名稱爲糖果製品,而其產品包裝上未標明任何糖果字樣,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普通食品是不能宣傳具有醫療保健功效的。
面對媒體的質疑和網絡上如潮般的聲討,合生元昨日進行了緊急澄清。聲明稱,按衛生部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10765、GB10767中對嬰幼兒人羣年齡段的明確定義,嬰幼兒是指0-36月齡(即0-3歲)的兒童。合生元微囊乳鈣產品中的原料“乳礦物鹽”屬於新資源食品,在包裝盒上已明確標示“有咀嚼能力的3歲以上的兒童方可食用本品”。
而對於合生元該款產品包裝上未標明任何糖果字樣,作爲普通食品卻宣傳具有醫療保健功效,涉嫌虛假宣傳的質疑,合生元在聲明中未作迴應。
有專家對記者表示,作爲新資源食品之一的“乳礦物鹽”是以乳清爲原料,經去除蛋白質、乳糖等成分而製成,其使用範圍之所以註明“不包括嬰幼兒食品”,是因爲嬰幼兒腎臟還沒有發育成熟,無法吸收高蛋白高鈣的食物,會造成嬰幼兒腎臟負擔過重,影響代謝功能。(南方日報記者趙兵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