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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賢赴美考察金融危機應對及監管舉措,建言中國金融業構建市場化的金融風險處置機制
肇始於美國並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嘯,至今仍深刻影響著世界政治經濟格局,系統研究借鑒美國應對金融危機的處置方式和舉措,對正在深化金融改革的中國而言,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前瞻價值。
今年8月至9月,廣東省副省長陳雲賢一行專程赴美國學習考察美國對金融危機的處置方式、監管辦法和系列舉措,並對中國金融監管體系未來的發展進行了深入思考。日前,圍繞對美國金融風險處置經驗借鑒、中國如何更好防范金融風險等問題,陳雲賢接受了南方日報記者專訪。
●到美國學習進修的目的
這次中組部送我們一行四人到美國耶魯大學學習,為期6周,我主要是探討研究美國金融危機後的金融監管體系等領域。
我將調研題目確定在『美國發生金融危機的原因、處置方式、美國金融監管體系的演變與發展』上,以此鑒示中國金融風險防范與中國金融監管體系的提昇與完善。
●借鑒美國處置金融風險的經驗
我認為,完善的法律法規是金融風險處置工作進行的基本前提,健全的組織形式和長效機制是做好金融風險處置工作的現實要求,市場化處置方式是降低金融風險處置成本、提高處置效率的可選路徑,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是妥善處置金融風險的核心所在。
最後,要加強金融風險監測、評估與預警,從而真正有效處置金融風險。
談
應對危機
多管齊下法律護航
美國經驗
南方日報:您曾數次到美國著名學府學習和進修,這次您在耶魯大學學習的主要目的是什麼?同以往的進修相比有哪些特點?
陳雲賢:這次中組部送我們一行四人到美國耶魯大學學習,為期6周,我主要是探討研究美國金融危機後的金融監管體系等領域。這次學習的課程設置和內容安排很有針對性,可謂『量身定做』,效果很好。
根據我的分管領域和關注方向,我將調研題目確定在『美國發生金融危機的原因、處置方式、美國金融監管體系的演變與發展』上,以此鑒示中國金融風險防范與中國金融監管體系的提昇與完善。
在美國期間,我閱讀了大量相關文獻材料,並帶著研究問題和學習體會,專門拜訪了制訂2010年《多德·弗蘭克法案》的美國參議院法律事務負責人Senator Chris Dodd等12位資深金融學者和法律權威,深入探討了這次金融危機發生的原因和處理方式,以及美國金融監管體系的演變。通過調研學習,一共形成了三份中英文研究探討的成果,收獲頗豐。同時,我也在不同場合向美國友人介紹了中國和廣東改革開放與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和社會進步的成果,反響熱烈。
南方日報:根據您在美國的學習考察體會,請您簡單介紹一下美國是如何應對這場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嘯的?
陳雲賢:自2007年次貸泡沫破滅並引發美國住宅抵押投資公司和貝爾斯通公司等重量級金融機構相繼宣布破產保護或陷入財務危機以來,美國政府采取了全方位、迅速的救市舉措,逐步穩定了局勢。
首先,參與金融危機處置者眾多,主導者包括美聯儲、聯邦政府財政部、美國存款保險公司(FDIC)、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國會。次要參與者有聯邦政府的職能部門,例如住房與城市發展部,以及聯邦政府的代理機構等。
危機之初美國政府先從貨幣政策著手處置危機,當美聯儲采取市場化運行的傳統貨幣政策無法滿足穩定金融體系的需要、在金融市場自行發展和自我調節因素失靈、金融危機日趨嚴重之際,布什政府及時采取政府乾涉手段,以財政部為主導,出臺以政府直接投資和援助主要金融機構和部分大型企業的『不良資產救助計劃(TARP)』,穩定金融體系,振興經濟。
奧巴馬就職後,除了繼續執行布什政府的援助計劃外,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穩定金融和堅強監管,財政政策執行大幅快速減稅和擴大赤字化開支,刺激經濟增長。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通過立法形式,為處置金融危機、促進金融穩定和振興經濟,及時立法,提供完善法律環境。布什政府和奧巴馬政府協調美國國會分別簽署通過了《2008緊急經濟穩定法案》、《2008經濟振興法案》、《2009經濟振興法案》、《2009美國復蘇和再投資法案》,以及1929年大蕭條之後最重要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之一的《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及消費者保護法案》等多部法案。
次貸危機的應對過程折射出美國政策運用的靈活性:當市場自我發展和調節失靈、出現危機時,美國政府采取法律形式乾涉並加強管制,促進金融市場穩定發展;待金融市場環境發生變化並為適應和滿足市場的需求時,政府會以法律形式再次對金融市場放松管制,促其發展更上一層樓;但同時美國政府也做好以新的法律形式,加強金融市場監管,防范和應對下次金融或經濟危機產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