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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賬是電信詐騙最後且最爲關鍵的環節,而銀行在一人多戶和非本人開戶等問題上管理不嚴會給詐騙團伙留下漏洞。
通過境外寬帶網絡給國內電話用戶發送“語音包”,然後冒充法院的法官套取用戶銀行卡信息,再交由第三人冒充公安人員獲取用戶信任;最後一人則冒充檢察院檢察官,敦促用戶進行銀行轉賬,最終達到詐騙的目的……2011年9月底,中國和東盟地區8個國家聯合行動,在老撾、印尼等國破獲一起冒充中國公檢法部門的跨境電信詐騙案,抓捕涉案人員828人,破獲案件1800餘起,涉案金額高達2.2億元,受害人涉及全國31個省。
經過一年的審理,其中31名犯罪嫌疑人日前被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以涉嫌犯詐騙罪起訴。
A上崗前拿到一張“話術單”
31歲的包麗曾是詐騙團伙的一名“話務員”。她只有初中文化,曾做過童裝生意。因處在哺乳期,包麗一直被取保候審。9月14日,她抱着4個月大的兒子坐在問詢室裏回答着檢察官的問題。
如今,她終於明白“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原來免費到老撾旅遊竟是一場騙局,而自己也成爲詐騙的參與者,從出國到被警方帶回國內,她在老撾只呆了13天。
2011年9月初,包麗好友邀請她到老撾旅遊,所有費用均由好友的臺灣男友墊付。從未出過國的包麗沒有多想,與好友坐飛機到達老撾。隨後,她們被接到萬象市西沙達臘縣的一座三層別墅中。但她覺得有些蹊蹺,一樓的客廳擺着20多張小桌子,每張桌子上有一部電話。二樓的過道也是同樣的佈置,三樓則是她們的臥室。
好友的男友開門見山,說這是進行電信詐騙,她們可以在這裏打工,月薪5000元人民幣,如果騙成功還有4%的提成。包麗與好友並沒反對。“反正人都來了,就開始幹了。”包麗說,她當時並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事實上,別墅中大部分人是被以旅遊名義騙到老撾的。這些人的工作說起來很簡單,就是接電話。老闆以及骨幹全是臺灣人,老闆叫阿海,負責發工資,阿海的老婆負責對話務員進行培訓。上崗之前,包麗拿到一張“話術單”。
所謂話術單,是一張A4大小的紙,寫有引誘用戶上當的話語,話務員將其念給接聽電話的用戶。按分類,話務員分爲三線,一線冒充法院法官,二線假冒公安民警,三線僞裝成檢察院檢察官。
按照流程,第一步電腦手通過網絡集中向大陸某地區電話座機發送語音包,內容爲:我是×××中級人民法院,你現有一張傳票需領取,查詢請按#鍵。若電話用戶詢問傳票內容,一線話務員按照話術單的內容讀給用戶,稱其信用卡透支,銀行已進入司法程序,法院將強制執行。如果對方說沒信用卡,一線話務員會“啓動應急預案”:“您的身份信息可能外泄被不法分子申請了信用卡。我們用內線110辦案系統轉接到當地公安局幫你備案。”此時,一線話務員將電話轉到二線話務員處。二線話務員在一樓的一個房間裏,由臺灣骨幹以及表現優異的一線話務員十幾人組成,專門冒充警察。而二線電話的科技含量最高,通過相關技術、可以任意設置受害者的來電顯示號碼。二線話務員冒充警察接到被害人報案後,先以查詢爲由掛斷,再回撥受害人電話,告訴對方信用卡確實被透支。此時受害人來電顯示的號碼會被設置爲當地公安局的電話,甚至顯示爲110。
|隨後,二線話務員套取被害人基本情況,稱其身份證被盜用,銀行卡涉嫌販毒集團洗錢已凍結,可能會被刑拘,要求被害人配合。隨後,冒充檢察官的三線話務員按照二線提供的資料給被害人打電話,再次詢問對方是否涉及洗錢等重大犯罪,對其資金進行清查,稱要把其資金轉入指定賬戶,查實後再返還,最終,被害人資金被轉走。
據被抓話務員交代,每次成功後,阿海把每筆錢和一二三線的人員名字寫在黑板上,根據崗位不同,每人拿到相應的底薪和提成。
B“系統漏洞”成爲幫兇
犯罪嫌疑人爲何選擇東南亞國家作爲大本營?公安部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專家金大志告訴記者,專業團伙在選擇一個窩點前要考察多次,“在這些國家,申請寬帶寬鬆,非法用工管理也不嚴,犯罪成本較低。”金大志介紹,冒充公檢法的電信詐騙是2008年春節後,境外詐騙團伙專門設計的,起初只是冒充電信局工作人員,隨後加入了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的環節。
金大志說,通訊產品的發展速度超過了普通人的認知程度,電信詐騙正是利用了人們認知的滯後。“一般人怎麼會想到來電顯示的號碼是假的呢?”
在金大志看來,除了百姓防範意識微弱之外,電信運營商以及銀行系統也存在漏洞。如犯罪團伙利用的網絡電話在中國是被禁止的,可部分犯罪團伙仍能自如使用。負責偵辦此次跨國電信詐騙案的公安部刑偵局副局長黃祖躍2011年9月接受採訪時表示,有些非法運營商實際上充當了詐騙團伙的幫兇。此外,銀行轉
C電信詐騙立法呼聲高漲在打擊電信詐騙中,取證工作極爲困難。偵辦此案的海淀區檢察院檢察官陳高慧說,如果事主不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不易找到受害者,因爲詐騙者是隨機作案,所以很難確定受害者的施害方是哪一個團伙。幸運的是,辦案人員在犯罪嫌疑人的聊天記錄中發現了一位受害者賬戶,並確定其被這個團伙所騙。
陳高慧說,對於未找到受害者的,根據司法解釋,按照犯罪嫌疑人發送詐騙短信的條數以及撥打電話的次數追責。這種量刑方式有諸多弊端,不少犯罪嫌疑人因缺乏證據而逃脫了法律的懲處。
近年來,因電信犯罪成本低、收益高等特點,其規模越來越大,電信詐騙立法呼聲越發高漲。關注電信詐騙立法多年的法律學者葛磊說,這種詐騙比其他方式對社會危害更大,其他詐騙罪很難將其囊括。
在葛磊看來,電信詐騙不僅是侵犯財產權,還包括信息權,普通詐騙的定刑相對比較輕,跟它的社會危害性不匹配,威懾性小,有必要單獨立法。同時,信息詐騙很難偵破,許多人抱着僥倖的心理,甚至許多人不認爲是犯罪,所以通過立法還能起到教育指引作用。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大偉認爲,僅僅有了法律,仍無法完全禁絕這種犯罪,“法律只是綜合治理的一個環節,最重要的不是事後的快速反應,而是事前的嚴加防範。”本文原載於《中國新聞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