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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違規,美國證監會開出的罰款,還不及高盛給員工發當月的工資。
英國巴克萊銀行參與操縱全球金融重要指標LIBOR(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案子還未了結,紐約州監管機構指控渣打銀行,在過去10年間隱藏與伊朗方面2500億美元的非法交易一案,又接踵而來。
紐約金融監管機構稱,如果指控屬實,渣打銀行可能失去紐約的經營許可證,被禁止在紐約結算。退出紐約銀行市場,對渣打銀行來說,無疑是重大事件,這將影響每天高達1900億美元的全球客戶業務。
渣打銀行是歐洲最成功的銀行,非但躲過了歐洲債務危機的震撼,今年上半年的淨利潤還增長了11.3%,達28.6億美元,其中約90%的銀行利潤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經濟體。如果渣打銀行被禁止在紐約結算,交易業務會受到很大影響。不過如果渣打銀行願意支付7億美元罰款,就可撤銷其指控。
最近,匯豐控股有限公司被指控通過其在美國的子公司,允許販毒集團數十億英鎊的洗錢交易。因操縱LIBOR的醜聞,至少有12家銀行均在美國監管機構的調查中,包括巴克萊銀行、花旗集團、瑞士銀行(UBS)、匯豐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以及摩根大通……
這些世界頂級銀行接二連三地被指控,絕大多數都是以罰款了結,其罰款與銀行的利潤相比,可說是小巫見大巫。
比如高盛在2007年2月的市場推廣過程中,由於信息披露不完全,使德國工業銀行損失約1.5億美元,蘇格蘭皇家銀行損失8.4億美元。最後美國證監會(SEC)宣佈與高盛公司達成和解,高盛同意支付5.5億美元罰金,如果獲得法官批准,將使高盛擺脫弊案困擾。而這5.5億美元對於高盛來說,只是小菜一碟。要知道,在2008年,高盛單支付給員工的薪水加各種福利,就高達109億美元。
儘管在本輪金融危機發生後,美國政府在積極救助金融機構與市場的同時,積極籌備和研究了一系列的金融監管改革方案。2010年7月,奧巴馬總統簽署了被稱爲數十年來最嚴厲的《多德-弗蘭克法案》。
然而,這一金融監管法案一直受到共和黨人和來自華爾街的抵制。批評者稱,它給華爾街留下太多“縫隙”可鑽。例如允許銀行一級資本(Tier1capital)的3%,可用以投資私人資產和對衝基金,以及用於對衝目的之交易。對於那些國際金融集團來說,這3%的資金足夠興風作浪了。
《華爾街日報》對43名經濟學家進行調查後發現,僅有6%的受訪經濟學家認爲,該法案對未來將產生重大影響,但58%的受訪經濟學家認爲,法案只會略微降低另一場危機發生的可能性。
只有改變遊戲規則,不讓他們“玩別人口袋裏的錢”,如果違反法律造成虧損,非但罰到銀行破產,而且涉案者必須從自己口袋裏掏錢賠,賠到傾家蕩產,才能奏效!
但在目前來看,改變遊戲規則還只能是一個美好的願望,華爾街有足夠的資源到國會去大力遊說,非但一時改變不了多年形成的遊戲規則,甚至還能廢除不利於他們的法規。事實上,這種情況早就有過先例。因此,監管部門用罰款來針對各大銀行違規操作並非監管手段,而只是不得已而爲之,聊勝於無罷了。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句話用在華爾街身上,是最恰當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