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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順風”飛了
引出四方“賠償鏈”
《89萬元翡翠“順風”飛了貨主懸賞5萬徵集線索》後續報道
新聞回放
衆所周知,速運公司是指目前國內市場除了郵政之外的其他快遞公司,他們運用自己的網絡進行快遞服務,素以安全、快捷贏得市場,然而長春古靈晶天然寶石有限公司(簡稱“古靈晶”)在委託順豐速運公司發送貨物時卻遇到了意外,一批價值89萬元的翡翠不翼而飛,而順豐速運公司給出的答覆卻是,因保價爲4000元,他們也只能賠償4000元。
“自從事情發生後,順豐速運從未主動和我們聯繫過,如果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我們將會訴訟於法律。”2日上午,“古靈晶”副總經理張先生表示,因價值89萬元的翡翠不翼而飛現已引出了四方的三種賠償問題。
據張先生介紹,這三種賠償問題分別是,長春古靈晶和順豐速運之間的貨物丟失賠償問題;北京訂貨方張先生和長春古靈晶之間的訂貨賠償問題;北京顧客和北京買主張先生之間的訂貨違約金賠償問題。
市民:
速運保價應“有法可依”
自從媒體報道“89萬元翡翠“順風”飛了”的報道後,很多市民紛紛打進本報熱線講訴各自的看法。其中市民王先生表示,顧客在委託速運公司發貨時,明確寫明該貨物的保價金額,如發生了意外,就應該按照保價金額進行賠償或幾倍保價進行賠償,不應該按照貨物的實際價格進行賠付,因爲速運公司根本就不知道所發貨物的實際價格。
王先生說,據他了解,速運公司在發送貨物時都有詳細的交接登記,如貨物丟失,根據相關登記不難查處貨物丟失的地點以及時間和接手的相關人員,也就不難找到丟失的貨物。
“速運公司都有一個最高的保價金額,如果超過這個金額就不予發貨,致使很多顧客只能無奈地寫下低額的保價。”市民張女士則認爲,如果貨物丟失後,客戶能提供丟失貨物的證據,速運公司就應該對丟失貨物全價賠償。
同時,張女士也希望政府部門能夠出臺一個針對速運公司保價額度的具體管理辦法,這樣的話如再發生此類事情,就可以依照相關法規進行賠償了。
“古靈晶”:
協商不成將起訴順豐速運
2日上午,記者在“古靈晶”內看到,該公司與順豐速運公司的快遞貨物存根聯顯示,這批貨物進行了保價,聲明價值爲4000元。保價費用爲20元,再加上快遞費用,共花費147元。
價值高昂的貨物爲何僅保價4000元?“89萬,這麼值錢,如果如實寫的話,我們也擔心在發貨過程中丟失。”“古靈晶”副總經理張先生說,因與順豐速運公司合作多年,該公司的工作人員都知道他們發送的是翡翠貨物,而如果保價過高的話,順豐速運也不會給發送。
同時,工作人員還拿來了一張95件飾品的價格詳單,其中大部分爲幾千元。最貴重的飾品價值13.8萬元,共3件。
“自從媒體報道順豐速運公司弄丟貨物的事情後,順豐速運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從未主動和我們聯繫過,而北京方面的大客戶一直希望能儘快發送定製的貨物。”張先生稱,因爲北京方面也收取了顧客的訂金,如無法拿出翡翠的話,他們也面臨着鉅額的賠付。
“因翡翠的丟失,現在已經形成了四方三種的賠償問題,分別爲‘古靈晶’和順豐速運之間的貨物丟失賠償問題;北京訂貨方張先生和‘古靈晶’之間的訂貨賠償問題;北京顧客和北京訂貨方張先生之間的訂貨違約金賠償問題。”張先生表示,如果不能和順豐速運公司協調解決此事,他們將通過法律來起訴順豐速運公司。
北京客戶:
希望“古靈晶”
儘快找到丟失翡翠
當日上午,記者根據“古靈晶”提供的電話號碼,撥通了其北京大客戶張先生電話。張先生在接受電話採訪時表示,他和長春“古靈晶”合作多年,雙方都特別信任對方。“這次,我一次性的打給‘古靈晶’20萬的預付款,沒想到訂購的95件翡翠卻被順豐速運給弄丟了,這可急死我了。”張先生稱,這批貨中最貴重的那幾件10萬以上的翡翠,早就被顧客事先預訂了,對方也支付了30萬的訂金。
“這下好了貨丟了,顧客讓我賠錢。”張先生在電話中表示,翡翠這種天然寶石奢侈品,沒有一模一樣的,顧客因喜歡才訂購的。“人家不差錢,就差貨,現在貨丟了,顧客感情上接受不了,問我怎麼解決?你說我怎麼辦?”
張先生表示,現在顧客讓其賠錢,他也只好找“古靈晶”尋求解決的辦法了。“我和‘古靈晶’間是多年的合作關係,誰也不願意撕破臉皮打官司,再說他們也是受害者,希望他們能儘快找到丟失的貨物。”張先生說,現在他正和“古靈晶”協商,如果不能妥善解決這個問題,他也只好通過法律來解決。
“古靈晶”:
懸賞5萬徵集線索
據“古靈晶”副總經理張先生介紹,他們委託順豐速運發往北京的95件緬甸高端翡翠在運送途中意外丟失。“這批翡翠珍品爲北京大客戶專門定製,丟失後我們將面臨數額上萬元的違約賠償。”張先生表示,在此,他們特向社會公開懸賞5萬元徵集線索,若有知情人提供順豐速運丟貨的詳實資料並協助公安機關找到“古靈晶”所丟翡翠,即可到長春古靈晶天然寶石有限公司領取現金獎勵5萬元。
張先生表示,他們委託的運送單位是順豐速運公司,貨單號是431084528116(丟失貨物),貨物中的95件翡翠飾品均有國土資源部所出具的產品檢驗證書,爲獨有稀缺性藝術品。
順豐速運:
責任人出差無法解答
2日上午,記者在順豐速運官網輸入貨單號顯示,該件貨物已經被確定爲遺失件。
2日8時30分許,針對於貨物丟失的具體解決方法,記者撥打了順豐速運公司負責長春的公共事務部的電話,希望能與該部門的經理孫先生再次取得聯繫。
而在撥通電話後,一位女性工作人員卻表示,她知道與“古靈晶”的事情,但不瞭解具體的情況以及解決方法,也無法給出答覆。而瞭解情況的孫經理現出差了,她會與孫經理進行聯繫,然後再給記者撥打電話。
當日10時40分許,當記者再次撥打負責順豐速運負責長春的公共事務部電話時,該電話先是“無人接聽”,後變成了“暫時無法接通,會以短信形式通知對方”。但到截稿時止,記者並未接到孫經理的電話。
如何理賠:
律師的觀點也不相同
貨物價值89萬元,快遞保價4000元,貨物丟失後,速運公司該如何賠償呢?爲此,記者諮詢了長春部分律師,他們給出的答案也並不盡相同。
“此事件屬於合同糾紛,適用《合同法》,應依據相關的約定進行理賠。”吉林某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說,委託方在快遞貨物時,沒有進行如實報價,是不妥當的,如發貨方既已進行保價,理賠應以此爲依據。
而長春某律師事務所王律師則認爲,保價與貨物的實際價格並不是一個概念,不相符情況有很多,如果發貨方能提供證據證明丟失物品的實際價值,可以以此爲依據要求速運公司進行理賠。本報記者曉巖實習生杜田野楊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