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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簡稱爲“營改增”。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通知,今年11月1日起,廣東(含深圳市,下同)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的單位和個人,開始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距離營改增新舊稅制轉換還有2個多月的時間。據瞭解,目前廣東正在積極“備戰”營改增。
上週五,從廣東省營改增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傳出消息:當天,該小組進一步討論完善了《廣東省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方案(送審稿)》;同時,廣東省稅務部門正在開展對試點納稅人的認定和培訓、徵管設備和系統調試、發票稅控系統發行和安裝,以及發票發售等準備工作。此前,廣東省國稅局已召開了全系統營改增改革動員大會。
廣東“備戰”營改增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不過,在安永間接稅服務亞太區主管合夥人羅伯特·史密斯看來,由於廣東試點行業納稅人數量將遠遠超過上海及北京等地,營改增試點對於廣東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來說,意味着將要面臨更大的挑戰。
另外,從營業稅收入來看,據羊城晚報記者瞭解,2011年,廣東省營業稅收入是上海的1.4倍、北京的1.2倍、江蘇的1.1倍。
因此,安永的專家認爲,對於廣東來說,此次試點的目的之一,還要測試徵收管理變化對廣東國稅系統(主管增值稅徵收)以及地稅系統(主管營業稅徵收)的影響。而上海因爲國稅和地稅不分立,上海營改增試點無法檢測出此項改革對稅收徵管所產生的影響。
致同會計師事務所董事長、首席合夥人徐華日前在廣州媒體圓桌會期間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也談到,與上海的國稅、地稅合一不同,對於包括廣東在內的新試點地區,是由國稅局和地稅局分別負責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徵管,因此,對於現行法規沒有清楚定義的試點服務,在國稅局和地稅局,可能會存在不同的理解,這對試點行業納稅人來說,會帶來更大的挑戰。記者嚴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