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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所有交通事故造成的12歲以下兒童死亡案例中,大約20%爲家用車乘客!”新華醫院急診科主任潘曙明教授,因爲參與了一個龐大的有關兒童乘車安全座椅的研究課題,談及交通事故中的兒童傷亡問題,他的語氣中不無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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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教授所在的研究團隊這些年來調閱了大量兒童交通事故案卷,完成了事故車輛碰撞模擬及損傷過程再現,問卷調查了有車家長們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的認知度和認可度……
聽潘曙明教授娓娓道來,記者唏噓不安。
一位母親駕車載着3歲的兒子外出。由於坐在副駕駛位子上正吃着雞蛋的孩子不小心弄撒了蛋殼,媽媽側臉張望的一瞬間,車子撞上了行道樹。既沒用安全座椅又沒系安全帶的小男孩一頭磕在了儀表盤上,送醫院後即告顱腦損傷,不治身亡。
在一個針對970名幼兒園家長的專題問卷調查中,面對“您的孩子在最近兩年內乘車時是否發生過交通事故”的問題,竟有3.9%的被訪者明確回答:“有”。這裏所指的交通事故,是指事發時有警察到現場了。另有52%家長認爲“前排安全氣囊對兒童有保護作用”。
兒童乘車存在的潛在安全隱患已顯而易見。
坐前排無安全座椅
兒童乘車安全隱患多
新華醫院的專家團隊在駛出上海的3個高速公路收費站設點進行觀察,結果發現:兒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不到0.1%,有26%的兒童(包括年齡低於4歲者)被家長安排單獨坐在前排,有36%的兒童則由成人懷抱乘坐。
爲了更好地評價國內兒童乘客不同乘坐方式的安全性和傷害風險,研究人員採用計算機軟件虛擬試驗等方法,對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發生在本市境內所有涉及12歲以下兒童的機動車碰撞傷亡事故進行了碰撞模擬和損傷分析,58起事故中17人死亡,11人重傷,30人輕傷。
結果證實:若以3歲兒童在自家車“後排正確使用合適的安全座椅”可能在交通事故受到的傷害作爲比較基數,那麼——
“前排正確使用合適的安全座椅”者頭部、胸部受傷的程度將分別增加1.9倍和1.7倍;“後排不使用任何約束裝置”的頭部、胸部受傷程度將增加6.2倍和1.6倍;“前排不使用任何約束裝置”者的頭部、胸部受傷程度將分別增加9.3倍和7.3倍;而“前排由成人懷抱並引爆氣囊”者的頭部、胸部受傷程度則將增加29倍和7.6倍。
成人懷抱的兒童乘客以及兒童獨自乘坐前排,都是極其危險!“也就是說,兒童乘車,在後排正確使用合適安全座椅的保護效果最佳;在不使用安全座椅的情況下,後排使用成人安全帶的保護效果較好;而最忌諱的兒童乘坐方式,是坐在前排由成人懷抱並引爆氣囊。”潘曙明教授補充說。
用與不用家長決定
安全座椅未強制使用
今年7月1日,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發佈的《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標準正式實施,這意味着我國有了第一部關於機動車座椅約束裝置的強制性國家標準。
“現在問題是,在對兒童安全座椅的生產提出了標準性要求外,我國對機動車安裝兒童安全座椅並沒有強制規定。是否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完全由孩子家長自行決定。”潘曙明教授的一番話,也許道出了許多專家的內心擔憂。
立法是預防兒童乘客傷害的有力工具,也逐步成爲共識。可以借鑑的成功經驗有諸如美國田納西州1978年通過安全座椅法後,座椅使用率從8%提高到30%,兒童乘客死亡率下降一半;北卡羅來納州1985年通過兒童後排乘坐法案後,4-15歲兒童乘客死亡和嚴重傷害發生率下降42%;新墨西哥州通過相關法律後,5歲以下兒童乘客死亡率下降33%;密歇根州通過法律後,兒童乘客住院率下降36%。
加強教育普及知識
100%家長贊成立法
而在上海,以新華研究團隊同時與浦東新區、松江區的部分幼托機構聯手開展的“兒童乘客安全的家長教育”效果看,這些家長在如何選擇孩子乘車位置上的認識有明顯進步,選擇副駕駛和懷抱兒童者明顯減少。
與此同時,近73%的被訪家長有購買兒童安全座椅的意願,大部分家長認爲安全座椅的價格在1000元以內是可以接受的,300-500元之間比較合理。幾乎100%的家長也都贊成在本市進行兒童乘客安全方面的立法干預。
“這讓我們很有信心。”潘曙明教授告訴本報記者,目前,他們研究團隊考慮的立法建議大致包括:一、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公民,應當注意未成年人的乘車安全;二、小於12歲的兒童應該後排乘坐,不能乘坐前排;三、小於4歲的兒童應該後排乘坐並使用汽車安全座椅。
儘管,一切纔剛剛起步。 (記者施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