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廣州7月28日電題:中消協爲何嚼不爛一個“蘋果”?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烏夢達歐甸丘
中國消費者協會26日再度點名批評“蘋果”售後服務存在“霸王條款”,而就在一個月前,中消協聯合天津等六省市消協聯合發表《蘋果維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條款點評意見》要求蘋果進行整改。那麼,蘋果公司“霸王條款”爲何屢“教”不改?“雙重標準”服務是否店大欺客?
中消協再發力,“蘋果”惹怒網民
中消協26日公佈的《2012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中,“蘋果”由於其糟糕的售後服務被列爲反面典型。引發了網民熱議,網民紛紛轉帖、發微博質疑蘋果的相關規定。
質疑一:“三包期”爲何不能重新計算。
消費者王先生購買蘋果牌IPhone4手機,在三包期內出現性能故障,蘋果售後服務中心爲其更換了除外殼和充電器以外的全部移動電話機配件,並填寫一次維修記錄。售後服務中心以蘋果公司爲消費者採用更換主機方式進行維修爲由,拒絕重新計算手機的“三包期”。
質疑二:維修可用翻新件,舊件歸“蘋果”。
網友“全軍復活”說,維修更換部件成爲用戶的財產,被更換件成爲蘋果公司的財產。蘋果的說法含糊不清,店大欺客。網友“綠皮小龍蝦”說:“我就一條明白,我花錢換了零部件,維修後更換下來舊的零部件爲什麼不還我。”
質疑三:修壞產品僅賠維修款。
《IPHONE維修報告》第五條規定:“客戶應對其數據的安全性自行負責,蘋果及其授權維修中心不承擔對數據、程序或可移動存儲介質的損壞或丟失的責任。”網民“鳳舞九天”:修壞了只賠維修款,那是不是醫生錯診只賠醫藥費就行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