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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2011年監管檢查結果的公示,陽光人壽主動作出迴應,表示感謝並虛心接受監管單位指導,公司將積極貫徹監管部門及上屬集團公司的要求,認真落實整改工作,並明確以“加強內控,厲行合規”爲工作主旨。
按照邊查邊改、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的原則,陽光人壽自去年監管現場檢查期間即已成立專項工作小組,並啓動有關整改工作。重點措施包括:對有關人員內部二次問責和處罰、全公司建立關鍵風險指標體系(Key Risk Indicators system:簡稱KRIs )、把合規指標正式納入到公司經營考覈管理辦法、專門成立“客戶權益保護委員會”和“銷售誤導綜合治理工作委員會”兩個組織等多項內容。目前,整改提升計劃完成率已達94.7%,未完成部分大都屬深層提升內容,仍在穩步推進之中,公司強調一定會在計劃時間內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該公司表示,期望通過這套整改組合拳,儘快提高公司合規經營和風險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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