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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7月10日電(記者陳煒偉、朱立毅)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上了解到,上半年我國安全生產領域一次死亡3至9人的較大事故起數、死亡和下落不明人數同比均下降約兩成。但上半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起數、死亡和下落不明人數同比卻分別上升14.3%和37%。
安全生產重大事故緣何擡頭?我國安全生產又面臨哪些挑戰?
據介紹,1至5月全國發生各類事故111330起,死亡和下落不明23691人,同比減少48090起、4978人,分別下降30.2%和17.4%。上半年沒有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但與此同時,上半年我國發生重大事故32起,死亡和下落不明470人,同比增加4起、127人。
“造成目前一些地方和單位重大事故多發的原因,雖然有進入主汛期後各地降水集中,暴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方面的因素,但最主要的還是主觀努力不夠,工作存在差距。”國務院安委會副主任、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棟樑表示。
他分析說,部分地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上存在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同時,“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不夠深入紮實。一些地方和單位存在着走形式搞過場傾向,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爲大量存在,甚至頂風作案、導致事故發生。
據介紹,上半年因非法違法行爲導致的較大和重大事故起數,仍佔全部較大以上事故總量的44%。32起重大事故中因非法違法行爲導致的有21起,佔65.6%。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楊棟樑說,據初步調查,發生“2·28”爆炸事故的河北趙縣克爾化工廠,以及發生重大透水事故的黑龍江鶴崗市峻源二礦、貴州銅仁新生煤礦、吉林蛟河豐興煤礦等企業,普遍存在安全責任意識淡漠、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亂等問題。
而由於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安全措施不嚴密也導致了上半年多起事故。楊棟樑說,近期發生的煤礦瓦斯爆炸、金屬礦提升罐籠墜落、冶金企業煤氣爆炸、商廈火災、危化品道路運輸泄露燃燒等重大事故,都是由於重大隱患長期存在、遲遲得不到治理,最終釀成大禍。
與此同時,上半年因施救不當造成傷亡人數增加的情況時有發生,表明一些生產經營單位沒有健全完善應急預案,沒有采取科學嚴密的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
此外,楊棟樑表示,一些市、縣安全監管機構不健全,監管力量和權威不足。一些基層監管人員存在畏難情緒和“怕”字當頭,沒能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執法效率效能亟待提高。
面對上半年重大事故多發的情況,我國需對下半年安全生產工作提前部署。楊棟樑分析認爲,下半年安全生產面臨諸多挑戰,首先是汛期和夏季影響安全生產的自然災害增多。因自然災害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一向多發高發。去年7月和8月曾發生重特大事故13起,其中特大事故2起,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任務十分艱鉅。
除自然因素外,宏觀經濟環境變化也給安全生產帶來新挑戰。楊棟樑說,當前經濟增速相對趨緩,一方面使煤礦等企業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的現象有所緩解,但另一方面也帶來了一些新的不利因素。企業訂單不足,生產均衡被打破,間歇生產、時停時開,更容易導致事故發生;煤炭等貨款回收困難,可能導致安全投入減少,隱患治理和安全技術改造拖延,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受到削弱。
“我們必須保持清醒頭腦。”楊棟樑表示,下一步要強化“打非治違”措施;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切實抓好汛期安全生產;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加強應急管理,提高應對處置安全生產緊急情況和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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