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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要“能溯源”
從近期全國發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來看,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是較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之一,而決定明確要求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召回和銷燬制度,建設生產經營者誠信數據庫和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發佈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
彭萬臻表示,通過信息化手段進行食品安全管理對監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內蒙古將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社會公佈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情況,“特別是嬰幼兒乳粉生產企業,今後將率先全部建立誠信管理體系。”
目前,內蒙古已建立起違法食品企業“黑名單”制度。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查處一批食品生產違法案件,共有40家企業被責令停產整頓並列入“黑名單”,並全部公開曝光。
對食品的“安全監管”也是此次決定的一大亮點。朱毅認爲,應當把那些僅限工業使用、現實中又易被濫用於食品中的物質列入禁止添加的名單,通過權威部門進行公佈,同時加強對這部分物質的監管,不僅要監督使用者,還要監督經營者,逐步建立起對這些物質的登記彙報制度,以便出現問題後可追溯。
這種“追溯”正在慢慢變成現實。從今年開始,內蒙古將開始籌備建設全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電子監管體系,將來可實現酒類、肉菜和農畜產品產地的電子追溯。在廣東省,食品安全溯源系統已在廣州嬰幼兒奶粉企業及部分其他食品企業推廣,從而大大提高了產品質量控制能力。
廣州某嬰幼兒營養品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說,生產過程中每一個產品均由激光噴繪唯一的產品批號,根據批號就可查詢食品的基本信息並實現向上溯源。回溯系統能在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追蹤到出現問題的原材料,這樣可以做到準確召回,既對消費者負責,也將企業的損失降到最低。
針對一些食品安全案件具有環節多、鏈條廣、跨區域性的特點,仲炎認爲,“溯源”還需要建立起跨部門、跨地區食品安全信息通報、聯合執法、事故處置等聯動機制,形成食品安全監管“一盤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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