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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調控成效明顯但長效機制亟待建立
本輪房地產調控政策實施兩年來,約50個城市採取了住房限購措施,加之差別化信貸政策、考覈問責機制等,調控時間之長、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專家普遍認爲,這一輪調控是有效的,但也須儘早着手考慮長久之計。
近一時期,隨着樓市重新回暖,開發商藉機造勢,投資性、投機性需求蠢蠢欲動,一些地方政府出現了放鬆調控的傾向……很多人擔心,本輪房地產調控政策告一段落後,很可能出現新一輪“炒房熱”,房價也會隨之出現較快增長。
“短期內採取行政干預措施是不得已而爲之,長期來看,不能靠限購來壓抑需求、控制房價。否則,行政干預一取消,房地產業又會出現泡沫化。”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指出,應抓緊着手建立針對房地產市場的長效調控機制,以接續當前以行政干預爲主的短期調控措施。
賈康認爲,長效調控機制的核心是“雙軌統籌”——在“保障軌”上,政府牽頭加大保障房供給,托起底端需求;在“市場軌”上,由開發商提供商品房,滿足更高層次需求,政府主要管規劃和稅收等。
對於如何有效控制投機性、投資性需求,賈康建議,要充分發揮稅收槓桿作用,除了在交易環節嚴格依法徵稅之外,還要在保有環節徵收房地產稅,而這恰恰是我國現有制度的一項缺失。目前,正在上海和重慶試點的房產稅改革具有開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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