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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相關部門獲悉,《關於進一步推動我市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於近日轉發執行。根據《意見》,“十二五”期間,全市上市公司力爭達到100家;培育一批市場競爭力較強、具有行業龍頭地位的上市公司,打造資本市場上具有本市產業特色和較大影響力的“天津板塊”,與北方經濟中心和全國金融改革創新基地建設相適應。
根據《意見》,本市負責企業上市的相關主管部門將繼續完善企業上市扶持政策,進一步擴大上市專項資金獎勵範圍。對本地企業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市場成功上市,或在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所募集資金全部用於在津項目投資的,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對重組本市上市公司,或重組外地上市公司並將上市公司遷入本市的重組方,比照境內上市企業給予一定資金獎勵。對在國內三板市場掛牌交易的本地企業,給予一定資金獎勵。對在天津股權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本地企業,由市有關部門及所在區縣人民政府給予一定資金獎勵。
此外,本市還將大力發展證券、資產評估、會計、法律等企業上市中介服務機構,促進中介服務機構超前爲擬上市科技型企業服務。充分發揮中國企業國際融資洽談會的融資平臺作用,開設以科技型企業爲主題的融資專場,建立與中國企業國際融資洽談會相匹配的國際化電子網絡交易平臺。在重點培育的1500家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中,遴選出一批資產優良、科技含量高、成長性好、基本具備上市條件的企業作爲企業上市重點培育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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