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獲悉,5月份福建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2.8%。其中,城市上漲2.8%,農村上漲2.9%;消費品價格上漲4.0%,服務項目價格上漲0.2%。新漲價因素影響2.2個百分點,上年“翹尾”因素影響0.6個百分點。據瞭解,食品類同比上漲6.5%,菸酒類同比上漲2.4%,衣着類同比上漲7.9%,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類同比上漲1.3%,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類同比上漲2.9%;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類同比下降1.9%,居住類同比下降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