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天津開發區管委會獲悉,5月11日上午,天津開發區正式發佈《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工作評優表彰管理暫行辦法》等8項人才政策,8項政策將統一從發佈之日起實施。按照相關政策,天津開發區將對領軍人才按照項目分類給予資金扶持。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爲Ⅰ類的領軍人才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項目啓動資金資助和相關獎勵。
據介紹,此次發佈的8項人才政策包括《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工作評優表彰管理暫行辦法》、《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引進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管理暫行辦法》等。此次發佈的8項人才政策,涵蓋了領軍人才、技能人才、人才獎勵等多方面的內容,爲開發區今後吸引人才、培養人才、留住人才提供了完備的政策機制。
其中,《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工作評優表彰管理暫行辦法》主要用於表彰獎勵爲開發區經濟社會和各項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各類優秀人才和團體。今後每兩年將進行一次“泰達傑出人才獎”“泰達友誼獎”“泰達技能大師獎”“泰達中小企業優秀創業獎”“泰達優秀博士後工作站”等人才獎項的評選,對獲獎者將進行精神和物質獎勵。《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引進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管理暫行辦法》是爲加快推進泰達科技創業領軍人才,促進泰達自主創新和產業升級,建設創新型開發區而制定的。天津開發區將對領軍人才按照項目分類給予資金扶持。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爲Ⅰ類的領軍人才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項目啓動資金資助和相關獎勵;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確定爲Ⅱ類的領軍人才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項目啓動資金資助和其他獎勵。
新聞糾錯:022-23601782-8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