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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行業風格指數”
從下圖顯示的行業動能效應,我們可以得知,微利股動能十足,表現較好。而未來的投資機會和風險有將在哪個板塊?
核心提示:5月8日國務院法制辦網站發佈關於《農業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將保監會起草的《農業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佈,在6月4日前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農業保險條例有望加快推出進程。
機會與風險:從行爲分析可知,農業保險可以分散風險,增強農業防災抗損的能力,減少非必然損失;促進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保障農業投資安全,促進農業生產新技術的研製和應用;促進農產品總量的增加和質量的提高,有助於市場穩定,增加消費者福利,對於保障農業的再生產具有重要意義。徵求意見稿的出臺將結束我國農業保險發展無法可依的窘境,爲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提供切實可行的法律保障,健康穩定發展。利好於保險企業。
立法是推進農業保險前提條件。現有《農業法》只規定了農業保險的自願投保和多主體經營原則,而《保險法》側重商業保險,主要是規範和保障商業性保險公司的經營行爲。農業保險領域中存在法律空白,致使農業保險在政府職責、經辦主體、組織推動方式、經費籌集渠道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不明確,影響了農業保險制度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所以農業保險必須單獨立法。農業保險的意義和作用遠遠沒被廣大農民特別是各級政府所認識,建立農業政策性保險制度,立法必須先行。在農業保險法律中確定農業保險的性質以及政策性屬性,並區分不同性質的保險活動,實行分類管理。要根據農業保險商業性、政策性特徵,確定保險雙方權利義務、經營目的、經營原則、經營主體、經營範圍、經營方式與方法等。加強農業保險立法,明確政府在農業保險中應發揮的職能和作用。用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政府管理職能和支持方式,包括對農業保險的優惠政策、金融支持、技術支持、財政補貼等。
自2007年中央財政開始實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以來,補貼品種逐年增加、地區逐年擴大、補貼比例逐年提高。但是沒有參加農業保險的種植戶相對佔比依然較大。這主要是這主要和盈利情況即面對農戶操作困難等因素相關。這次《徵求意見稿》規定了國家對農業保險給予財稅政策支持,明確了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在農業保險工作中的職責分工;明確了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原則;根據農業保險的潛在風險、業務操作及經營結果等方面的特殊性,規定了農業保險的經營規則。立法細節的明確有利於提高保險公司參與和農民投保的積極性。這塊還沒怎麼開發的領域想象空間巨大。對保險企業是個利好。
受希臘組閣危機的影響,昨日希臘10年期政府債券收益率一度升至23%上方,與德國10年期國債收益率利差也再創新高,市場對於歐債危機的憂慮重燃。外貿行業的春天還沒來到,建議等待出口需求明朗化,短期不建議配置外貿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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