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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觀察期”,也稱之爲“等待期”,保險期間內,若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內首次出現保險合同所列的疾病症狀或體徵,或在等待期內被初次確診爲患有保險合同所列的疾病,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對於一般的健康醫療保險,保險公司在承保時均設有一個觀察期。一般觀察期爲3~6個月,以中德安聯安康逸生重大疾病健康保險爲例,在保險條款中明確規定,觀察期是從保險合同生效之日起的90天。
“住院間隔時間”,這是另一個常見的理賠誤區。部分慢性疾病可能會導致客戶在一年內多次住院,通常如果客戶因同一原因間歇住院間隔時間不超過90天,將被視作同一次住院而給付一次住院事故保險金,並以保險金額爲限。
“免賠額”,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對一些金額較低的醫療費用採用免賠的規定。除部分沒有免賠額的醫療險產品外,大部分醫療險其餘基本都有100~150元額度的免賠額。也就是說,低於該金額的醫療費用時不能獲得理賠的。這種讓投保人自擔小額風險的規定,讓保費可以低廉一些。
認清險種按需購買
與以被保險人生存爲標的的壽險產品不同,醫療保險是一種針對醫療費用的經濟補償途徑,不一定是買得越多得到的賠償就越大。專家提醒消費者,要認清所購買的商業醫療保險是定額給付性質,還是費用補償性質的。對於定額給付的醫療保險,保險公司按約定給付保險金,如“住院津貼”,若投保多份,則可以多重賠付。
而費用補償類的醫療險產品,體現的是保險的“最大補償原則”,不能累計或多重賠付,消費者如有在第三方(如社會基本醫保、其他保險公司的補償金等)獲得的補償額,是需要在理賠中先行扣除的。
同時,建議消費者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保額。以目前的疾病醫療賠償來說,參加社會醫保的被保險人,由於比未參保的被保險人多了一重保障,風險相對較低,所能獲得的賠付比例相對較高。從這個角度看,建議未參加醫保的消費者投保醫療保險的額度相應調高。明確了這一點,消費者在理賠時也會有合理的預期。
表上海保監局2012年1月信訪投訴概況(壽險)
公司名稱
1月
1月合計
來信
來訪
信訪
其中有效
總量
總量
總量
信訪件
中國平安
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
9
13
7
中國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1
6
7
1
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
3
5
2
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
2
3
1
泰康人壽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0
2
2
1
合衆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0
1
1
0
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
0
1
1
建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原 太平洋
安泰)
0
1
1
0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0
1
1
0
金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1
0
1
1
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0
1
1
0
天安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
0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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