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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細心的居民在購買食用鹽時,可能會發現我省食用鹽碘含量標準發生變化。安徽從明天起將食用鹽碘含量標準從35(±15)mg/kg下調爲25mg/kg(±30%)。
按照通知要求,從3月15日起,食鹽生產企業應該按照新標準生產碘鹽,不得以更換包裝、加碘技術改造增加成本等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食鹽價格。2012年3月15日以前生產的碘鹽可以繼續銷售至保質期結束,產品未註明保質期的,可以銷售至生產日期之後3年。
合肥市鹽業總公司上午發佈消息稱,目前合肥鹽業公司已經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調進300噸新標準食用碘鹽,目前這些新標準食用碘鹽已經全部投入市場,市民可以很方便地購買。“合肥是缺碘地區,補碘需要循序漸進,按照國家規定,3年內,新老標準的碘鹽在合肥市場是同時存在的,市民可以按需購買自己所需要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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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碘營養監測結果表明:目前食鹽中碘含量偏高,儘管全國水平處於可接受水平,但有包括安徽省在內的約5個省區處於過量水平,16個省區市處於大於適宜量水平,因此有下調餘地。
衛生部最新公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碘含量(徵求意見稿)》,擬將食鹽中碘含量的上限降低,並提出各地根據人羣實際碘營養水平,選定適合本地的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我省在科學分析居民碘營養水平和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現狀的基礎上,適度下調食鹽加碘濃度,將食用鹽加碘量由35(±15)mg/kg下調爲25mg/kg(±30%)。(葉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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