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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個標準“胎動”2年終實施
3月1日起車內空氣質量將有“裁判”
3月1日起,由環保部與質檢總局聯合發佈的《乘用車內空氣質量評價指南》將正式實施,車內空氣質量首次有了標準。昨日業內人士表示,這個國家醞釀了8年的政策,使得車內空氣是否有問題可以有正式裁決。
據瞭解,這個新指南除適用於新車外,已銷售的車輛亦可參照使用。法律界人士稱,車主若向法院起訴,只要鑑定日在2012年3月1日以後,鑑定機構就會按照“指南”的標準做出鑑定。這樣,即使車輛的購買時間在2012年3月1日以前,也可以按新規來維權。
在此之前,國內沒有車內空氣污染的“評價尺”,面對新車內的異常味道,車主要麼忍耐,要麼參考《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然而,《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畢竟與車內存在不同,按室內空氣標準測量數據,消費者即使與汽車廠商對簿公堂,也鮮見勝訴者。
即將實施的“指南”與《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對比,兩者確實存在不同,汽車內部空氣質量比室內空氣質量標準要“寬鬆”。比如,對於甲苯的標準,“指南”是不超過1.10毫克/立方米,而室內標準是不超過0.20毫克/立方米;對於二甲苯,車內標準是不超過1.50毫克/立方米,室內標準是不超過0.20毫克/立方米。
行業內流行的解釋是,車內的空間小,停留時間短,可以通過打開車窗、開啓外循環通風設施等方式換氣,比室內空氣轉換速度快,污染消除也快。
其實,早在2009年底,由環境保護部牽頭制定的《車內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要求》已向各界徵求意見。2年多政策難出臺,一些業內人士認爲,是利益博弈所致。
一旦車內空氣檢測標準出臺,車內空氣開始有了判別指標,消費者有了維權的標準,車商就需要對車內空氣進行控制,可能增加成本。
業內人士分析,此次指南公佈的標準以“GB/T”打頭,即爲推薦性國家標準,非強制性標準。“因此,是否能在短時間內改變新車空氣污染的問題,還有待考驗”。
溫暖季節購車
第一年要常開窗
昨日,專家對於新車購車主提出建議,最好在天氣溫暖的季節購車,新車至少要在一年內保持常開窗戶。
專家建議,春夏之交和秋冬之交,氣候適宜,不用開啓車內空調,駕駛時能開啓車窗通風,增加車內空氣流通,加速有害氣體揮發。“一年內,最好能保持車窗長期開啓透氣”。
此外,專家建議慎重選擇車輛內飾,少用一些廉價劣質的裝飾和汽車香水,這些會疊加車內異味,增加污染源。如果車內異味過大或駕車後感到身體不適,應考慮去有認證資質的部門檢測車內空氣質量。
一些車友建議,可利用臭氧消毒殺菌,一般不殘存有害物質,不會造成“二次污染”,對人體無害。臭氧消毒價格比較便宜,但消毒一次只能維持1到2個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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