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企業能掙錢、會掙錢,甚至“腳步一擡,金錢就來”,只能叫“富”,不能叫“強”。
強,是古代男子四十歲的稱謂。《禮記·曲禮上》講:“四十曰強,而仕”。唐代經學家孔穎達對此解釋道:“強有二義:一則四十不惑,是智慮強;二則氣力強也。”正因爲如此,古人往往把四十歲稱之爲“強仕之年”。這就告訴我們,強,不僅要有經濟實力,有錢,即“氣力強”,能“力拔山兮”,而且要有文化品味,有思想,能思辨,即“智慮強”,能“氣蓋世”。一句話,只有既有錢,又有文化,才能叫“強”。
這也就啓發我們,作爲一個企業,要賺錢,要爭取有更好的經濟效益,但決不可一頭拜倒在“孔方兄”腳下,甚至爲了賺錢,把道德扔掉,把法律拋掉。相反,爲使企業基業常青,爲使企業“富水”長流,還需要堅持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着力建設好本企業的文化,使員工個個充滿精氣神,使企業處處流動道德血。
搞企業文化,首先決不能脫離企業的生產經營實踐。畢竟,企業文化是企業的文化,一刻也不能離開企業的主營工作。如果說,企業文化是“魂”的話,“魂”一定要附“體”。這個“體”,就是企業的生產經營。這是基礎。無論搞什麼工作,包括企業文化工作,都不能離開這基礎。否則,基礎不牢,地動天搖。
再者,搞企業文化,一定兩眼盯着人。人是企業的主體。離開人,企業什麼也不是。企業必須以人爲本,不斷滿足企業員工的精神需求。要經常組織開展一些諸如主題實踐活動、讀書提高活動、文藝體育活動等。有活動,纔有生氣。有活動,纔有趣味。有活動,纔有魅力。通過活動,以不斷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提高員工的吸引力,達到潤物無聲、融心化人的目的。
第三,搞企業文化,一定要繼承企業的好傳統、好習俗、好做法。這“三好”本身就是企業的一種文化。企業文化說到底就是企業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與習慣習俗。要本着能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生活質量、開闊精神視野、發展精神能力的目的,不斷揚棄,不斷髮展,不斷創造,使企業文化真正成爲員工的精神家園,企業的傳世之寶。
過去,有首歌唱道:“誰不說咱家鄉好”。企業,就是員工的“第二家鄉”,要讓員工說這個“家鄉”好,一定要把企業建設好。這種建設,既要重物質,也要重文化,簡言之,是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如果說,能體現企業實力的是稅利、是效益、是財力的話,那麼,能展現企業形象的只能是思想、是文化、是精神。企業良好的形象不是靠貼金能奏效的。企業沒有內在的品質,沒有高尚的思想,沒有道德的血液,外表無論如何珠光寶氣,金光炫目,也難以得到人們的尊重。張保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