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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型企業是經濟轉型期國家經濟活力的源泉。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提供了全國約66%的專利發明、74%以上的技術創新、82%以上的新產品開發。
“十二五”時期是經濟轉型的關鍵期,傳統高耗能、高投入、低效益的經濟發展模式已走到盡頭,大量依靠這種方式生產的企業必然遭遇關停並轉。如何減少轉型的痛苦,我們需要大力發展小型微型企業,利用他們的快速反應能力及創新能力改造傳統產業和催生新產業。
受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影響以及我國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調整力度,再加上我國適度從緊的金融政策、節能減排、轉型升級等壓力傳導,相當一批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升高,融資和用工等問題突出,優勝劣汰的競爭法則進一步顯現,有些已明顯陷入困境、難以爲繼。
而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狀況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第一,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狀況事關“十二五”時期就業優先戰略能否實現。保障和改善民生首先要解決就業問題。相對大中型企業,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及就業門檻較低,進出方便、經營靈活,具有很強的就業吸附能力。
第二,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狀況事關“十二五”時期居民收入目標能否實現。爲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二五”規劃綱要首次明確居民收入增幅將超GDP。綱要提出,今後5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年均增長7%以上。面對貧富差距已經超越警戒線的現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是對所有居民平均用力,重點應該放在低收入人羣身上,採取有效措施提高低收入人羣的收入。就各類市場競爭主體來說,創業及就業的低門檻,使小型微型企業集中了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大部分弱勢羣體,如大中專畢業生、城鎮失業人員、農民工、下崗人員、殘疾人等。這意味着“十二五”時期居民收入增幅超GDP增幅的目標能否達到,關鍵看小型微型企業生存和發展狀況。如果小型微型企業生存條件惡化,居民收入目標將難以實現,保障和改善民生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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