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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中國最大爛尾樓”之稱的中誠廣場(2006年,中石化集團總公司出資約10億元收購A座,改名“中石化大廈”),其債權分配工作有了最新進展———今天上午,中誠廣場債權分配大會在廣州中院第一法庭召開,共有百餘名債權人蔘加2.382億元債權的分配。
據介紹,按總體計劃,“中誠廣場”系列執行案的分配工作將分三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對房產進行安置、分配;第二階段對變賣款進行分配;第三階段對剩餘的房產進行評估、拍賣、以物抵債。而此次債權分配是在房屋分配工作基本完成後,進行的第二階段變賣款的分配。
具體來說,今天主要是對第一順位債權中持有生效法律文書,進入執行程序並且不存在爭議和無被扣留執行款的債權人進行的分配,共涉及105位債權人的117個債權,分配金額爲2.382億餘元。
法院提供的資料顯示,此次分配的債權金額構成包括:解除合同返還購房款、返還變賣款、AB座已經分房面積差、AB座債權人已選房面積差選擇分房預留款、城建總涉訴樓層面積差預留款、債權人的抵押權人已選房面積差和廣州金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代爲補交地價款,債權金額共計5.553億餘元。
廣州中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法院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明確了本順位債權分配的原則和細則。其中,2011年12月28日,在中院網站上公佈了第一順位債權和執行款分配細則,並通過短信平臺和電話告知了所有能聯繫到的本次待分配債權人及被執行人;2012年1月8日,在中院網站上公佈了第一順位債權分配大會的公告。
據悉,廣州中院將貫徹依法公開的原則,本案的分配細則,各債權人的債權性質、順位、債權金額及認定依據等有關本順位執行的內容全部在中院的網站上公佈,接受羣衆監督。
董柳、穗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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