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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民政廳、財政廳4日聯合發文,將陝西省城市“三無”特殊困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800元。新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
據瞭解,陝西省城市“三無”人員指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的特殊困難羣體,上述標準爲全省最低限定標準,各設區市在此基礎上可結合各自實際自行確定具體標準。分散供養的城市“三無”人員生活補助費爲每人每月500元。
2012年起,陝西省還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水平,對生活補助費標準進行適時調整。目前已經享受分散供養的城市“三無”人員,將不能同時納入城市低保範圍。(記者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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