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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車船稅法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記者昨日從市地稅局有關部門獲悉,新車船稅法對乘用車的稅負,分別作了降低、不變和提高的結構性調整,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較小的乘用車,稅額幅度適當降低或維持不變。而據初步估算和預測,2.0升及以下排量較小的乘用車在珠海市佔了大部分,這意味着新車船稅率出臺後,大部分車主稅費將會適度降低。
新稅法惠及小排量車
珠海市地稅局方面表示,明年1月1日,我市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簡稱車船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簡稱實施條例)的規定執行。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車船稅法所附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確定,目前我省還沒有出臺具體的適用稅額。在新的標準出臺後,我市將按新的標準執行;在新的標準未出臺前,暫按舊的標準執行。
車船稅法對佔汽車總量72%左右的乘用車,按發動機排氣量大小劃分七檔,對每一檔分別規定了稅額幅度。就全國範圍來說,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較小的乘用車佔現有乘用車總量87%左右,其稅額幅度適當降低或維持不變;對佔現有乘用車總量10%左右、排氣量爲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車,稅額幅度適當調高;對佔現有乘用車總量3%左右、排氣量爲2.5升以上的較大和大排量乘用車,稅額幅度有較大提高。
仍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
據瞭解,在珠海市,排氣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較小的乘用車佔了大部分,排氣量爲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車只佔小部分,排氣量爲2.5升以上的較大和大排量乘用車所佔的比例更小。這意味着新的車船稅率實施後,我市大部分車主稅費將會適度降低或維持不變。
珠海市地稅局有關人員表示,新的車船稅法在徵稅範圍、計稅依據、稅收優惠和徵收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些修改和完善。與車船稅暫行條例相比,最大的區別是,新的車船稅法規定,乘用車也就是覈定載客人數在9人及9人以下的載客汽車要按發動機排氣量大小計徵車船稅,而之前的車船稅是覈定按載客人數多少計稅。
目前,我市車船稅由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法出臺後,我市車船稅仍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申報繳納的程序和地點沒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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