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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你說那個只有新疆蘋果,去年就是在蘭區發現那個,咱們家做新疆蘋果做了7、8年,你到我家買東西我絕對是實在價。
記者:他們說那個箱子拿水泥灌過。
商家:對,那個箱子一般4、5斤。
記者:現在還有啊?
商家:現在蘭區應該還有。您別在那個地方買,咱們這兒是固定攤位,不可能賣那種。
商家有話說:市場處罰很重現在不敢用“加重”包裝箱
從這家店鋪出來之後,記者與投訴者蔡先生取得了聯繫,向他求證買到問題水果的具體的地點,正如這位店主所說蔡先生買到的問題水果箱就是來自新發地批發市場的南果品批發市場。之後我們的記者就來到了南面的果品批發市場,南市場部像綜合市場,這裏專門經營蘋果還有梨菠蘿等等果品,只有一個室內的批發市場,主要的收買方式是場地內依次排開的大型的帶掛貨車,記者留心觀察,這些貨車以山東、甘肅、河北以及北京的車派居多,隨後記者就裝箱蘋果對這些戶外的貨車家展開了暗訪。
記者:這個是那個?
商家:水晶富士,山東煙臺的。
記者:這個多少斤?
商家:22斤。
記者:按箱賣。
商家:論斤也行,論斤3塊5,你要就一箱,不零賣。
記者:要拿是從你上面拿是嗎?
記者:這個論斤賣還是論箱賣?
商家:論箱。
記者:都是成箱賣?
商家:對,這個不散賣。
記者:毛重31斤重,你這個箱子不重嗎?我看電視上報道那個。
商家:這個不是,現在沒用那種箱子了。
記者:現在都沒有啊?
商家:不敢用,你要用市場能罰死你。
記者:市場能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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