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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難割捨委曲求全
作爲一名職業理財規劃師,張軍(化名)對自己的工資並不滿意。從11月以來,他就一直琢磨着辭職的事兒。但面對張軍提出的辭職請求,老闆笑了笑說:“公司對於你的能力、薪水和職位是一直有考量的。此外,咱們今年業務還不錯,雖然還沒有算出來,但我估計你的年終獎應該接近十萬元了。你不妨再考慮一下。”
聽了老闆的話,張軍感到十分爲難。公司向來算的是“財務年”,近十萬元的年終獎要到明年4月份才發。如果他此刻走人,這筆錢自然就拿不到了。“因爲這部分屬於彈性獎勵,並且合同中並未約定。”想想這一年早上8點到公司,晚上12點下班,週末時不時還要加班的日子,若是一分錢年終獎都拿不到,怎麼對得起自己的黑眼圈?無奈之下,張軍只好選擇了留下,與公司續簽了合同。“畢竟近十萬元,哪能就不要了呢。”
專家提建議跳槽要“善後”
“年終跳槽要全面衡量利弊。”我市人力資源專家韓先生認爲,跳槽本身是有風險的,因爲要面臨薪酬、文化、環境、人際、職責等諸多變化調整,而這些變化不見得都是正向的,只要某一方面出現問題,就會使跳槽的成本加大,出現不利局面。如果對新機會有足夠的能力與信心,選擇跳槽更有價值,因爲跳槽和年終獎,其實就是長期收益和短期利益的矛盾,年終獎只是一個短期利益的分配,長遠看來,根本無法與新機會所能帶來的潛在收益相比。
“需要注意的是,跳槽時一定要做好‘善後’工作。”韓先生說,如果當初自己沒有按規定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突然離開,那麼這個人可能在職場上會留下一些“污點”。所以年終跳槽也要和單位協調好,提前打一個“招呼”。(記者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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