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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19日電爲了有效監測、及時控制和消除因突發事件引發的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今天,商務部網站公佈了《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將於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據瞭解,辦法中所稱生活必需品市場異常波動(以下簡稱市場異常波動),是指因突然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肉類、蔬菜、蛋品、奶製品、邊銷茶和衛生清潔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求關係突變,在較大範圍內導致價格異常波動或商品脫銷、滯銷的狀態。
辦法規定,當發生鮮活農產品滯銷的市場異常波動狀況時,發生地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應及時發佈市場信息,引導生產經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產銷對接活動。當鮮活農產品出現嚴重滯銷情形時,發生地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可倡導大型批發、零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採取積極有效的救助措施。
辦法同時指出,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謊報、漏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漏報市場異常波動的,將由上級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其主要負責人建議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建議依法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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