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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北京日報
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在剛剛結束的德班氣候大會上,歐盟氣候談判代表重申歐盟在2012年1月1日起將對歐盟和進入歐盟空域的國際航空公司征收碳排放稅,這個決定是不可更改的。歐盟的這一單方面的決定沒有和各國航空公司協商,卻影響了全世界4千多家航空公司的歐洲航線,增加這些航空公司的營運成本,增加旅客的機票負擔,僅中國飛往歐盟的航空公司2012年就要交納8億元人民幣的碳排放稅,估計到2020年,這筆費用要增加到30億元以上。
歐盟規定,如果外國航空公司不交納碳稅,就要被征收10倍的罰款,甚至要面臨被停飛甚至扣機的懲罰,中國政府中國航空運輸協會、中國四大航空公司堅決反對歐盟的這種霸道行為。歐盟強征航空碳排放稅,中國航空業如何應對?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資深研究員沈驥如對此做了點評。
沈驥如:中國航空業認為,歐盟的決定是違反國際法的,是不公平的。第一,歐盟的做法違反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關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的帶有區別責任的原則,同時也違反了1944年芝加哥公約關於主權原則、領空限制和非歧視原則以及禁止對燃油征收稅收等規定。
第二,歐盟對飛往歐盟的外國航空公司征收的碳稅是全程征收,這意味著對他國主權的侵犯,也是非常不公平的。歐盟征收的碳稅增加了歐盟的收入,並可以用於補貼歐洲的航空公司和飛機制造業,這實際上造成了不公平的競爭,並對其他國家的航空業設置了進入歐盟的壁壘,因此也是違反了世貿組織貿易自由化的原則的。
第三,歐盟如果認為各國航空公司的飛機排放超標,理應向生產排放超標的飛機制造公司空客或者波音征收碳排放稅,而歐盟讓飛機的使用者為飛機的高排放買單,這樣的規定顯然是一種霸王條款。
中國的四大航空公司已經聯手對歐盟起訴,今年9月27日,中俄兩國政府發表了反對歐盟將國際航空業納入歐盟排放交易計劃的共同聲明,隨後在印度的新德裡,中國和美國、俄羅斯、印度、巴西、南非、日本等26國共同簽署了有關反對歐盟碳排放交易計劃的聯合宣言,10月2日上述26國非歐盟的國家就歐盟的這一計劃,正式向國際民航組織提出了抗議。
面對挑戰我們中國應該怎麼應對呢?首先,中國四大航空公司的法律訴訟要進行好,在訴訟期間歐盟是不能對中國航空公司征收碳稅的,這就為我國的其他努力爭取了時間;
第二,中國政府應該與歐盟主管機構開展對話談判,同時中國政府中國航空業應該開展廣泛的外交,聯合各國共同抵制歐盟的航空碳稅規定;
第三,退一步說,即使要征收碳稅,也不應該全程征收,歐盟只能征收在歐盟領空飛行的碳稅,而歐盟飛機在中國領空飛行也應該征收碳稅,而且應該交給中國,而中歐航線沿途第三國上空的飛行或者是不收碳稅,如果要收也應該交給沿途國家;
第四,飛機碳排放高是因為飛機的發動機排放高,因此應該要求歐盟空客公司生產低排放的發動機,並要求空客免費或者低價更換原來不合格的發動機。同時,我國航空公司也可以停止購買空客飛機,加強與波音飛機的合作,購買波音公司的低排量客機。歐盟如果失去中國飛機市場,這個損失要遠大於歐盟征收的碳排放稅的所得,這就有助於使歐盟清醒起來。
第五,我國新研制的大型民航機一定要是節能的、低排放的,同時我們要研究飛機的新燃料,大幅度的減少飛機的碳排放;
第六我國要制定自己的碳排放標准和碳交易規則,不能被動的適應別人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