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與海關總署簽署《關於共同推進貨物貿易外匯改革工作合作備忘錄》,進一步明確雙方聯動業務流程及監管信息互換等事宜。
備忘錄的主要內容包括:自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全國推廣之日起,將取消出口收匯覈銷單管理,外匯局和銀行將不再通過進口貨物報關單聯網覈查系統和出口收結匯聯網覈查系統進行核注報關單金額或扣減(或核增)出口可收匯額操作;雙方加強在企業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數據、企業分類管理信息、企業收付匯率和企業貨物貿易收付匯逐筆電子數據等方面的監管信息互換工作,實現數據共享。(記者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