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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25日電(記者趙建華)25日在北京發佈的《中國低碳經濟發展報告》表示,從環境資源領域入手,通過設定各地的節能減排目標,等於給各地盲目發展、“以GDP爲綱”的行爲上了一個“緊箍咒”。
中國希望到2015年全國單位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16%,“十二五”期間(2011年到2015年)各省、市、自治區的節能目標也已公佈。國務院每年將對省級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覈,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將成爲官員考覈評價的重要內容,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
上述報告認爲,中國之所以採取如此嚴厲的方式推動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是希望藉此找到突破口和着力點,加快發展方式的轉變。
報告的完成者之一、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劉世錦表示,中央政府通過“節能減排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的辦法,有效約束和引導各級政府行爲,鼓勵各地在加快發展方式轉變上的創新和探索。
劉世錦在報告中指出,各級政府逐漸成爲發展地方經濟的責任主體,地方官員和百姓的利益與本地經濟發展水平緊密掛鉤,財稅、官員考覈等體制安排強化了各地之間競爭的激勵和動力。這種“地區競爭”的發展模式,不可避免地造成各地盲目投資上項目、片面追求GDP、資源環境消耗過度、經濟方式粗放等問題。
劉世錦認爲,在地區競爭的壓力下,不同地區的發展存在着重經濟、輕環境的問題,使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越發尖銳。中國發展方式難以轉變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資源環境價格扭曲和體制機制不順起着基礎性作用。從資源環境問題入手推動結構調整,具有“釜底抽薪”之效。從基本面看,中國總體上已經到了可以爭取資源環境和經濟增長相平衡、相協調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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