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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獲悉,揚州市人社局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關於解決未參保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問題的實施辦法》的政策規定,對2003年前具有江蘇省城鎮戶籍,1996年1月1日前在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等相關經歷,現爲揚州市區戶籍的未參加養老保險並超過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申報受理工作已進行。
一問
哪些人可享受到政策?
“我在不在享受政策的範圍之內?”政策出臺,最關心的問題莫過於此。此次解決的未參保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具體包括兩類,還有兩類人員作爲參照執行對象,也可申請補繳。
兩類人羣可享惠
2003年前爲城鎮戶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經與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係或曾經在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含原在縣屬以上大集體企業工作,後下放到鄉鎮的“三不變”人員)。其中城鎮集體企業主要是指縣(區)屬以上大集體企業、縣(區)屬以下城鎮集體企業、城市街道辦企業。
2003年前爲城鎮戶籍,1996年1月1日前曾經在國有企業工作,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五七工”、“家屬工”,但戶籍必須在本省。
兩類人員參照執行
2003年前爲城鎮戶籍,曾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後因各種原因離開原單位,未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
2003年前爲城鎮戶籍,文革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返城後未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城鎮上山下鄉知識青年。
二問
申報要提供哪些資料?
不同身份認定方法不同
享受政策的主要有兩類人羣,這兩類人羣的身份究竟該如何界定?
據瞭解,符不符合條件不能靠嘴說,關鍵還得看材料。符合條件的人員需提供1996年1月1日前在城鎮集體企業(含外省(市)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的原始資料,有完整原始檔案的提供原始檔案,沒有原始檔案的,提供可證明在城鎮集體企業工作過的原始資料,如分配介紹信、企業招收錄用合同、學徒工轉正定級表、工作證、工資發放花名冊等。
解讀
關於原“五七工”、“家屬工”工作經歷的認定
符合條件的人員需提供1996年1月1日前在國有企業(含外省(市)國有企業)從事“五七工”、“家屬工”的原始資料,如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合同或工資發放花名冊等。
關於曾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認定
1996年1月1日前曾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後因各種原因,如辭職、辭退、自動離職等原因(判刑除外)離開原工作單位,沒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可參照執行。符合條件的人員需提供相關原始檔案材料。
關於原城鎮上山下鄉知識青年身份的認定
這主要是指符合原江蘇省勞動局、江蘇省人事局《關於轉發勞動人事部<關於解決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蘇人四[85]69號)規定的對象。
三問
一次性補繳要多少錢?
15年需繳納53590元
本次補繳以本人自願爲原則。補繳的標準高不高呢?據介紹,本次補繳的繳費基數按1996年以來各社保年度對應的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0%確定,繳費比例爲20%。
當然,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鼓勵具備條件的單位對補繳費用給予適當補助。
年齡
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
2011年6月30日前達到或超過70週歲
2011年6月30日男未滿60週歲,女未滿55週歲
補繳費用
一次性補繳15年需繳納53590元
一次性補繳標準可按每增加一歲減少繳費1000元確定,最多不超過1萬元
一次性補繳距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不足年限與15年之間差額年限的養老保險費(例:某男,56週歲,距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還有4年,可向前一次補繳11年),之後繼續按有關規定參保繳費,直至達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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