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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的“天價藥”調查,曝光藥品從出廠到醫院利潤超高引起軒然大波。22日下午,作爲制定藥價的主導部門,國家發改委突然在其官網上掛出“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藥品出廠價格調查辦法(試行)》的通知”,表示從12月1日起實施新的藥品出廠價調查辦法。
有業內人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發改委這時出臺藥品出廠價格調查辦法,頗有反駁央視“低價出廠”這一說法的意思,“發改委對央視報道的幾毛錢甚至是幾分錢的出廠低價並不是很認同”。
發改委要爲央視“糾偏”?
《辦法》特別指出,調查人員在調查藥品出廠價格的時候,要明確區分調查藥品的銷售方式:一是自主銷售,二是代理銷售;三是委託加工;四是其他方式。
中國藥學會醫藥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宋瑞霖接受記者採訪時曾表示,很多小藥廠需要有“大包商”爲他們分銷,因此這個出廠價可能僅僅是藥品生產成本(即供料費)加上藥企的利潤,而推廣、稅收、倉儲、投標、配送等剛性成本全部轉給了大包商。
“發改委方面也有同樣的看法。”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醫藥處的業內人士私底下對記者說,藥品分爲自主銷售、代理銷售、委託加工等多種銷售形式,每種形式的藥品出廠價都不同,因此發改委也認爲央視所報道的出廠價這個指標並不能拿來與零售價直接作對比,因爲這個出廠價可能僅僅是藥品的工料費。“發改委現在壓力很大,這時出臺藥品出廠價格調查辦法,頗有爲央視說法糾偏的意思”。
調查對自主定價藥“無效”
發改委的《辦法》同時指出,“對本級定價範圍內藥品開展的出廠價格調查工作適用本辦法”。
“也就是說,即使出臺了《辦法》,對自主定價藥的價格監管也是‘無效’的。”業內人士認爲,由於很多被曝光的價格出問題的藥,都出自地方醫保增補目錄,以前只要會公關,這一類藥能輕易以自主定價藥的價格進入地方醫保增補目錄,“因此並不排除發改委準備對地方增補目錄的藥品出廠價也來個嚴查”。
記者陸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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