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現場。
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在北京續簽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由原來的2000億元人民幣/2270億港幣擴大至4000億元人民幣/4900億港幣,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1月20日簽署的原貨幣互換協議自續簽之日起失效。
雙方認為,貨幣互換協議的續簽將有利於維護兩地和區域金融穩定,便利兩地貿易和投資,支持香港人民幣離岸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