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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也能參保並領取養老金?南方日報記者從廣東省社保部門獲悉,在新農保試點過程中,惠及千萬廣東農民的新農保,參保人員中居然也混進了787名已經死去的冒領者。
覈查還發現,有些農民工拿雙份社保,而捆綁式參保又挫傷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新農保試點一年多以來,不少問題浮出水面。
廣東省於2009年底啓動新農保試點工作,截至2011年5月底,第一批和第二批試點縣(區)共36個,已參保人數達416.11萬人,其中領取待遇有148.5萬人。今年7月1日,第三批41個試點縣(區)正式啓動。專家指出,隨着新農保參保羣體不斷擴大,基金管理規模和管理風險正在相應增加。
在大躍進式的新農保推進過程中,廣東該進行怎樣的制度建設,社保部門又將如何堵塞這些漏洞?南方日報記者進行了深入的調查。
1
一些鎮村走“捷徑”,完成上級下達的參保率
死人爲何能領養老金?
莫某,粵北一個小山村的農婦,1936年出生,2010年8月參加廣東新農保,養老金一直領到今年2月份時,被社保機構覈查發現,莫某2004年已死亡。
黃某,粵東一個山溝的農民,2010年1月參加新農保,2010年12月被省社保局查出其人1997年5月14已經死亡。人死不能復生,如何能大搖大擺地領取養老金?
據介紹,自新農保試點以來,農民結束了千年以來“養兒防老”的傳統,農民特別是年滿60週歲的農民不用花一分錢,就能過上每月領養老金的生活,這是託新農保政策的福。
然而暴風驟雨式的參保潮過去之後,廣東省社保局開始覈查新農保數據。
廣東省社保局將新農保參保信息和省公安部門的個人戶籍信息進行比對發現:在107萬領取待遇的參保人當中,發現有3800多人在戶籍信息系統中已被銷戶。
再仔細覈對,並經當地社保機構覈實,篩查出787名正享受着新農保待遇的老人,早在新農保啓動之前已經死亡。而此時,已經有38萬元的養老金被冒領。
如果是在參保之後死亡,可能是還沒來得及變更資料。但如果是在參保之前死亡,而且時間跨度還比較大的話,就很難解釋清楚了。是不是有人冒領?他們是怎麼混入新農保的?是不是制度設計有漏洞?
據瞭解,原來由於新農保啓動時任務重、時間緊、人員少,各地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上級下達的參保率。有的鎮(村)爲趕時間完成任務,在落實參保對象方面走了“捷徑”,拿着原有的村民名冊照抄申報辦理新農保開戶,因此出現了一些在制度實施之前已死亡但仍申報參保的現象。
2
不能兼得,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最好保留城保
城保農保能否兼得?
省社保基金管理局覈查發現,有些人竟然拿雙份養老金!這些人主要是農民工,在城裏工作的時候,已經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下稱“城保”)並領取待遇。但他們的戶口仍然在農村,因此新農保啓動的時候,又參加了新農保。
李某,1945年出生,是某冶金公司的工人,2005年9月退休,開始在省社保局領取每月756.34元的養老金,到今年4月,他的養老金已經漲到每月1562.66元。與此同時,他於2010年1月在農村參保,每月領取55元的養老金,直到今年3月,被省社保局發現。城保的待遇明顯好過農保,被發現後,李某自然選擇保留城保。
像李某這樣重複參保、領雙份養老金的,廣東省社保局已查出58人。目前他們的農保待遇已經被停發。省社保局解釋,有些是由於農民不理解政策,以爲兩邊都能參保,也有些參保人,是抱着“不拿白不拿”的心態,一旦被發現,無非就是“我還錢就是了”。
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一次新農保諮詢會上,記者還遇到一些外出打工的人前來諮詢是否可以參加新農保的問題。他們由於經常外出打工,有的企業會幫助購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是他們覺得城保繳費金額太高,並不想參加,但爲了將來老了之後有退休金,就想參加新農保。這些人主要是四五十歲左右的農民工,有些年齡大的,尤其是那些快退休的農民工,還真的是兩邊都買了社保。他們擔心如果不買新農保,以後回農村後就沒有養老金。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農保處處長闕廣長說,根據規定,企業必須爲職工購買城保以保障職工利益,其個人繳費標準雖然比新農保高,但領到的養老金也相對較高。
闕廣長建議,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最好保留城保。如果以後回鄉下老家後,可再參加新農保,因爲參保人在不同時段分別參加了城保和新農保,兩個賬戶可以銜接。
佛山大學理學院閔小寶博士認爲,新制度由於實行普惠制的基礎養老金,由國家財政全額支付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如果農民不參保,連這個基礎養老金都拿不到,這引入了一種很好的激勵機制,使農民有動力參保,但是如果管理不嚴,讓更多人鑽空子兩邊都領取社保,無疑會多佔用財政資金。
3
子女不願捆綁繳費,還涉及家庭瑣事
捆綁式參保怎樣處理?
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與一些年齡大的農民願意買雙份保險不同,不少在外面打工的後生仔根本就不想買新農保。他們不買不要緊,卻影響了他們的父母參加新農保。
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舉辦的新農保諮詢會上,記者遇到一位年輕女孩李銘諮詢父母如何參保,但她自己並不願意參加。記者問她爲什麼不參保,她說:“我是一定要參保的,不過現在不參保,不是繳夠15年就可以嗎?我想等到40歲以後再參保。”
工作人員告訴她,早參保,可以多拿國家補貼,“100塊錢一年也不多,爲什麼不早參保?”她說,自己沒想那麼多,反正是自願。只要將來老了的時候能參保就行,現在還想不了那麼遠的事情。
據記者瞭解,有李銘這樣想法的人,在試點縣的青年農民中普遍存在。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告訴記者,新農保的設計,老年農民的利益體現得比較直接。而在青年農民身上,利益的直觀體現不明顯。因此年輕人大多不願意買新農保。
然而讓李銘感到麻煩的是她和哥哥不想買新農保,直接造成了她的父母也不能參保。
李銘的經歷不是個案。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此類現象在新農保試點過程中並不少見。與李銘同村的一個村民,爲不願參保的兩個兒子買了新農保。這個村民夫妻倆都健在,他們每年花200元給兒子買保險,夫妻倆纔可以享受到共計1440元的養老金。他們認爲很不划算,現在吵着要退保。
據瞭解,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已年滿60週歲的農民不用繳費,可以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這條原則性規定在許多地方演變成了“家庭成員捆綁繳費”的強制性措施,子女不參保,父母就不能領取國家的基礎養老金。這一條款被學者稱作“捆綁式條款”。
李珍教授說,新農保是政府應該給農民提供的公共服務,子女年滿18歲就擁有完全法律權利,並承擔完全法律責任,他們參保與否,後果理應自負,父母不應該爲他們的行爲承擔連帶責任。子女不願捆綁繳費,不僅僅涉及經濟問題,還有許多家庭瑣事糾纏在裏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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